“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徒11:26)基督的门徒开始被人称为基督徒,并以这个身份进入到人类社会的公共领域这样一个重大事件,似乎都包含在这一句简单的陈述句中了。其实从上下文来看,还是可以看出这个事件发生时表现的几个特点。首先,这里不是指某个门徒或教会的带领者,而是一个群体被称为基督徒。一个群体被从众多的族群中分别出来,从而使这个身份成为一个群体身份。这或许与这个群体的规模有关,因为上文中有两处说到信而归主的人有很多(徒11:21,24)。但不管人数多少,重要的是这个群体出现在城市的公共领域。其次,这样一个由外邦人及犹太人等多个族群的人构成的群体,之所以能被作为一个群体从众多自然族群中分别出来,人数的多少以及他们提供了多少社会服务都不是主要因素,而在于这个群体所表现出的一个基本特质:归服耶稣为主。其实这正是来到他们中间的传道人所传讲的信息(徒11:20),也是他们所领受和表现出来的(徒11:24)。他们因此被人称为基督徒,即追随基督的门徒。第三,这个群体被同时代非信徒群体称为基督徒,这名称并不是对这个群体的肯定或褒扬,而是作为一个绰号,表达出亲昵、取笑、轻视等多方面的情感,也反映出基督徒作为一个群体身份最初出现在社会公共视野中的时候所带来的价值认同上的冲突。
中国家庭教会虽然自上世纪50年代后期就已经出现并扎根在中国社会,并且,我们许多信仰的前辈作为个人也用生命为自己所持守的信仰作出了美好的见证,但家庭教会进入到中国社会公共领域中,不仅需要个人的见证,也需要教会群体的见证。不管我们是否主动,这个教会群体迟早要用其更为原本的基督徒的身份,取代半个多世纪以来被公共领域所赋与的“洋教”或“爱国宗教团体”的身份特征。不是这个群体不爱国,而是标识这个群体身份的基本特征首先是:追随基督的门徒。这见证不主要是这个群体的规模问题,比如家庭教会的实际人数有多少,或者某一个教会聚会的规模有多大,而取决于这个群体中有多少人能够亮出自己基督门徒的身份,以及愿意为所亮出的身份付出多大的代价。
今天对于一间家庭教会来说,愿意亮出自己的身份,并且按照圣灵对教会的引导去行,在是否归服耶稣为主方面,会遇到比个人更大的挑战。不仅因为世俗所要求效忠的偶像,同时也要面对体制上种种的难题。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教会要主动挑战谁的权柄,甚至可以因为环境的因素作些调整或妥协,但如果这种妥协大到基督已经不再显明是这个群体的主,那么这个群体就失去了其当有的见证。亮出教会的身份,并以此身份作出判断和选择,不管我们愿意与否,都一定会带来可能让教会付出代价的冲突与张力。正因如此,群体的见证更为重要。
本期的主题原计划是对守望教会户外敬拜事件的反思,但由于事情并未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告一个段落,所以我们也只能将对其有所反思的目标暂时放下,而将之前已经收集到的相关文章仍然作为资料发表在这里,期待为以后的反思做些预备。愿基督在这整个的过程中掌权,并最终成就他自己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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