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存在于个人、群体和社会的不同层面,有不同的形式,也有不同的严重程度。有语言的暴力,如侮辱、轻蔑;有情感的暴力,如冷漠,或攻击性的暴怒;有身体的暴力,如殴打,虐待;还有性暴力。暴力到底意味着什么?暴力对人性有怎样的伤害?
一
那非利士人又说:“我今日向以色列人的军队骂阵。你们叫一个人出来,与我战斗。”扫罗和以色列众人听见非利士人的这些话,就惊惶,极其害怕…那非利士人早晚都出来站着,如此四十日。
——撒上17:10—11,16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称“斯德哥尔摩效应”、“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1973年,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两名持枪者闯入银行,扣押了三女一男四名人质,把炸药和人质捆绑在一起。经过131个小时后,罪犯被制服,人质被解救。
但是,尽管人质们在5天中被威胁、虐待、恐吓,但却都无一例外地表示同情和支持这两名劫匪。在警方解救的过程中,人质将劫匪围了起来,试图保护他们不受警方的伤害。一名女性爱上了其中一名劫匪,在他服刑期间与他订婚,而另一名女性则设立了一个辩护基金为劫匪辩护。
由于这件事的轰动效应,这种受害者对施暴者产生依附情感的心理效应被命名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研究者发现,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需要一种“胡萝卜加大棒”式的条件。所谓大棒,是指受害者了解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受害者与他人隔绝,并相信自己无论如何不能逃脱。至于“胡萝卜”,是受害者从施暴者那里感受到的“小小的好处”。这种所谓的好处可能是一点点善意表示,可能是一点点人性软弱的流露,甚至可能仅仅是在惯常施暴的时候没有施暴。施暴者还可能会把自己过去的不幸经历透露给受害者,给自己的行为寻找借口,让受害者产生恻隐之心。研究发现,当以上条件满足的时候,只需3—4天,这一效应就会产生作用。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严重的时候,人质甚至会和营救者对抗,站在劫匪一边,拒绝营救。更有甚者,会认同劫匪,成为其中一员。1974年,美国报业大王赫斯特的孙女派翠西亚被激进组织“共生解放军”劫为人质并受到侵害,之后宣布加入该组织,次年在参与抢劫银行行动中被捕。此事件被看作斯德哥尔摩效应的又一典型案例。
二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弗6:1—4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常见于一些长期受虐和受害者身上,如被虐待的妇女、儿童、战俘、人质、集中营受害者,乱伦受害者,邪教信徒等等。
在所有受害者当中,儿童是最可怜的。儿童的生活范围有限,他们所受的伤害,除了在战争等特殊情况下,很多是在家庭中发生的。
家庭是儿童成长的地方,是本该得到爱、保护和滋养的地方。但当暴力进入家庭时,不可思议的情况发生了。对此,从事创伤治疗的专业人士这样描述;“当创伤的来源是原本该提供保护的人物时,自然界开了一个最残忍的玩笑,也就是增加了对这个恐怖来源的依附需求。即使加害者不是平时的照顾者,相同的模式也同样会发生…”1
这里所说的依附,也称依恋,是指孩子和主要照顾者之间形成的情感联结。依附的模式一旦形成,会对人一生的亲密关系模式产生重要影响。
对于儿童受害者,他们不仅会对加害的成人产生更加强烈的情感依附,而且在成长过程中,还会发展出对加害者的认同,“借由转变自己为加害者,使他本身可以逃避最有压力及最痛苦的受虐记忆。在儿童受害者的经验中,‘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受害者与加害者,当他不愿意再忍受成为受害者时,他唯一的选择就是变成加害者。’”2
这一发现不仅在临床案例上看到,也在很多研究中有所反应。比如有研究发现,相比普通人群,家暴的施暴者有更多的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检出率。3儿时不良的教养方式、惩罚,以及自身的人格障碍是成人期家暴的重要因素。4其实在各种人格障碍的成因中,除遗传和生物学因素外,幼年的受虐、忽视、精神创伤是重要的因素。
我的一位同事,在原来的城市做妇联工作。当地曾经想给家庭暴力立法,为了配合宣传拟制作宣传片,她跟着去拍摄和采访。她说自己见过被殴打的妇女受伤的样子,甚至曾经进入太平间去看因家暴致死的受害者尸体。我问她施暴者是什么情况,她说,正如我们在媒体中所了解的一样——不仅包括低文化程度者,也包括外表看来文质彬彬的高文化程度者。后来这项地方立法不了了之,但那段工作经历却让她难以忘怀。
理论是苍白的,在各种概念和名词的背后,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一个人对自己最亲近的人下手?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受害者在伤害一次次加剧的时候,依然忍受,甚至丧掉性命?
三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做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 ——罗13:1—3
在中国的一个村庄,有一个典型的中国家庭,有宽厚的母亲和严厉的父亲,一个男孩在这个家庭成长,他这样描述自己的父亲:“他性情暴躁,常常打我和两个弟弟。”在叛逆的年龄,他和父亲对抗,而结果是父亲态度的相对缓和。5在另一个乡村也有一个女孩,是母亲唯一的女儿,一方面得到母亲的疼爱,另一面,是被乡亲称为“狼”的父亲对她们母女的粗暴对待,母亲曾被打断小手指,她也曾被打掉一颗牙。她后来回忆说,“在我的记忆里,童年的生活是充满了恐怖、凄凉的情调。”6
如果在另一个年代,这个男孩也许会成为一个大学教授,或是一个落魄的文人;而那个女孩,也许能成为一个功成名就的艺人,也许生活充满波折,甚至成为人格障碍的病例。但都没有。他们生逢其时,这个男孩名叫毛泽东,这个女孩长大之后的名字,叫江青。
文化大革命是中国人心灵深处一道深深的创伤。当年,曾经以反抗权威的革命者姿态进入青年期的那个男孩和女孩,在心理层面,他们不仅认同了曾经粗暴对待自己的父亲,并且变本加厉,在文革中将这种伤害扩大化、极端化。在今日,对文革受害者心理创伤的研究正在进行,尤其是文革创伤的代际传递问题。而可以参照的就是对二战中纳粹大屠杀受害者的研究和治疗,而后者的结论是,大屠杀所产生的心理创伤会在代际传承,以至三代。
大屠杀的残酷让很多学者提出类似这样的问题:“德国曾是基督徒的避难所以及宗教改革的发源地,它也是国际上神学、哲学及美学的重地。为什么会有希特勒以及残忍屠杀的事情发生在这个地方?”7
有人研究希特勒的个人史,如爱丽丝·米勒发现希特勒童年曾经受过暴君式的父亲的虐待,父亲的部分犹太血统成了他仇视犹太人的肇始。8有人从德国的家庭结构入手,如埃里克·埃里克森发现德国家庭特别要求服从,父亲常以管教之名对孩子施暴,希特勒“好像一个青少年帮派的头头,以老大的姿态协助大家将心中的愤怒合理化”9 。还有的研究者,如西奥多·阿多诺等人提出“权威人格”这一概念,从社会心理的角度描述在德国民族中普遍存在的权威人格的特点:对上,是将权威理想化并依赖和屈从,对下,则是排斥、丑化、施暴10。也有人指出,在二战期间德国教会的作用相当不光彩,绝大多数教会服从并支持了纳粹政府对权力的滥用11,甚至协助纳粹迫害犹太人12。
暴力,就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从个体、家庭层面,进入群体、社会,乃至政治和历史的层面。
四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记得有一次双燕牧师感慨说,有时候真不知道到底是罪,还是病。就暴力这一议题,从心理层面的病(illness),到伦理层面的恶(evil),到法律和社会层面的罪行(crime),并不能等同,但也很难完全区分清楚。无论如何,在最深和最根本的层面,依然是基督教所说的罪(sin)的问题。
如果说各种学科是在各自的范畴中盲人摸象,试图在局部探讨关于人性和社会的规律,那么从《圣经》的角度,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种个体对极端暴力的反应,可以说是罪在世间运行的一个例证。正如魔鬼的最大诡计是让人认为没有魔鬼,罪的最大诡计是让人认为没有罪。被绑架的人质,反而认同劫匪,安于现状,觉得一切理所应当。
因此,暴力对人的影响远不止身体上的伤害以至肉体的消灭,它的影响远比我们所能想像到的更深刻、更长久、更复杂、也更邪恶。面对暴力,人会产生种种反应,从过度敏感的受害者心态,到以麻木、旁观作为自我防御;从逆来顺受谨小慎微,到极度的愤怒、反击;从对施暴者的恨,到认同暴力甚至自己成为一个施暴者。种种的反应,最深的原因,还是内心深处的恐惧。在一个有暴力因素存在的家庭、群体、社会结构中,暴力以及对暴力的恐惧已经成为个体人格结构的一部分。
在更普遍的范围内,不健康的人格结构和不合理的家庭、社会结构,成了罪传递的载体。罪歪曲了神在地上设立权柄和秩序的本意,使之成为对人的伤害。罪的一个谎言是,从家庭到社会各种层面各种程度的暴力都是“正常”的,毋需大惊小怪。而人自身为了逃避暴力所带来的痛苦,也会去忽略、压抑和遗忘。
圣经里有一句话,叫做“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腓3:13—14)”。难道忘记不是医治的良方吗? 其实不然。有主内的辅导者指出,保罗要刻意忘记的,是自己曾经的辉煌,那些已成过去。而一个人曾经的痛苦、伤害,在未被光照和医治之前,并未成为“背后的”,不是过去时,反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在时,是需要去面对、去解决的13。
在心理治疗中,治疗创伤各种方法,本质上都是要在安全的条件下,让创伤的幸存者在心理上重新回到创伤事件发生的情境,唤醒被压抑的记忆,并进行修复。14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犹如医生要治疗,必须将被掩盖的瘀血的伤口打开,清理、手术、缝合。在群体和社会层面这样的医治同样需要,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南非在种族隔离制度取消后成立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 21000名证人在这个道义的法庭上讲出真相。当真相被说出后,和解才能真的产生。
五
他对我说:“这水往东方流去,必下到亚拉巴,直到海。所发出来的水必流入盐海,使水变甜(原文作“得医治”)…在河这边与那边的岸上必生长各类的树木。其果可作食物,叶子不枯干,果子不断绝。每月必结新果子,因为这水是从圣所流出来的。树上的果子必作食物,叶子乃为治病。”
——结47:8,12
一个朋友在2008年奥运会时做志愿者。在服务站附近,他看到了这样的一幕:一个外国女孩举着一个牌子要购买某场比赛的票,有警察过来干涉,那个女孩的态度不是畏缩的,也不是对抗的,而是像一个真正知道自己拥有权利的人那样,用一种非常理所应当的态度回应并坚持自己举牌子的权利。
这个听来的片段曾让我有很多联想。想来,在这个女孩成长的环境中,并没有习得对权威的非理性的恐惧,从她的姿态、语气,流露出的是对自己价值的尊重和认可。而对于一个只能对成人和权威说“是”的孩子来说,长大之后需要学习的不仅是对不好的事情说不,而且是用一种温和而坚定的方式说出这个“不”。要通向这样一种坦然的态度,道路可能还很漫长。
在今日,作为中国家庭教会的基督徒,这个名称本身就有着沉重的历史涵义。在今天,在我们每一次与逼迫以及逼迫中隐含的暴力短兵相接的时候,可以感受到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的、群体的、现在的、历史的,各个层面经验的交汇。我们面对的既有自己以往生命中或大或小的创伤经历,又有中国基督徒群体在过去60年所经历的逼迫和因此带来的伤痛,更有主耶稣在被审判时所面对的暴力。
心灵的医治,首先来自能够正视真实,这是一个不再逃避、重新面对的过程,也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无论对于个体还是群体,很多时候,未被说出或不能说出的部分,比已经说出或能够说出的部分有更强大和更真切的影响力。那些还未被完全处理的恐惧和由恐惧带来的种种反应,塑造了我们内心世界中的歌利亚,等待着一个有勇气、智慧和能力的大卫去战胜。
大卫对非利士人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 ——撒上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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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心理剧与创伤——伤痛的行动演出》,凯勒曼,赫金斯著, 李怡慧,洪启惠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 同上
3 “家庭暴力施暴者的心理学特征及罹患精神障碍的研究”,曹玉萍等,《中华精神科杂志》,2008(1)
4 “家庭暴力施暴者的社会心理多因素Logestic回归分析”,赵幸福等,《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8(2)
5 《西行漫记》,埃德加·斯诺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
6 《江青传》,叶永烈著,作家出版社,1993
7 《家庭会伤人——自我重生之路》,(美)约翰·布雷萧著,杨立宪译,蓝天出版社,1999
8 同上
9 同上
10 权威人格 ,http://baike.baidu.com/view/3488306.htm
11 “在上帝与凯撒之间——从德国教会历史看政教关系”,余杰,http://blog.stnn.cc/sanersbook/Efp_Bl_1002375167.aspx
12 “二战期间的德国教会:纳粹杀害犹太人的帮凶”,http://club.mil.news.sohu.com/newclub/show.php?forumid=zz0255&threadid=1967215
13 《鱼儿别上钩——揭开基督徒生活挣扎的12个迷思》, 克劳德,汤普森著,卓宜娟译,美国旅途出版社,2003
14 “真相治疗创伤——论PTSD心理治疗中的核心要素”,李凌江,彭红军,《上海精神医学》,2010(3),12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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