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是叛教者?!/冉云飞

        如果《叛教者》这部小说有其独特价值,我觉得在于其点出了除神以外,人很难回答的问题。那就是——谁不是那叛教者呢?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违背了上帝旨意,使得人类自此在堕落之中不能自拔。他们是人类第一对叛教者,自此以后所有人都是如假包换、不可推诿的叛教者。

       当然你会说,那时还没有基督教呢,哪有什么叛教的事情发生呢?但如果我们承认基督教的核心神学原则之一,是相信上帝按他自己的旨意创造天地万物,包括按照他的形象创造人,那么对他的背叛,就是背叛以上帝主宰为核心信仰的基督教。换言之,基督教的诞生是神在万事之先早已预备好的,它是神救赎计划的一部分,神彰显了他令人明明可知的救赎大能。信仰称为“教”自然是该信仰建制化的结果,但其核心原则乃至用《圣经》自我启示,以及教会之设立,神早已预定。人类历史既是人类堕落的历史更是上帝救赎的历史,亚当之后人类天然的堕落与罪性,使得人人都天然处于叛教者的位置,不管基督教是否诞生,都应该作如是观。

       著名作家陀斯妥耶夫斯基曾说人是“两条腿的忘恩负义的动物”,我则说“人是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不信主的动物”。我的解释是,人得意时会自比上帝,人失意时会抱怨上帝你在哪里?人在不痛不痒的时候,会麻木且随波逐流,离上帝也是远远的。这样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不信主的三种显性状态,就是人受罪性深深捆绑的必然结果。即使信了主的人,也不是全天候二十四小时都相信主在掌管一切,那种不信的念头与行为,时不时就会来袭扰人的内心,各种试探与引诱,都使得他成为一枚不折不扣的叛教者。直言之,罪性导致没有任何人是能够在上帝面前站立得稳的非叛教者。

       我这样说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泄气,也不是让我们破罐破摔,也不是要为那些更为明显的背叛来背书及和稀泥。因为上帝的恩典已然临到我们这些信了的人,这是宇宙间最大的好消息。这正好说明,我们作为天然的“叛教者”要时刻警醒。

       什么是更为明显的背叛呢?就是除了心思意念上的背叛之外,那些一望便知的恶行。《叛教者》里吴一丹这样的人,他们进入青年会的动机是否就是为了日后在政治上控制教会,我们当然无法完全确定。但从他日后的一系列作为来看,可以基本判断他是用青年会作为掩护,来达成与信仰完全不相干的目的。青年会受自由神学影响,把益人放在荣神之上,必然产生与信仰完全背道而驰的事情,所以发生吴一丹那样的事并不奇怪。那么,把益人放在荣神之上的机构对真道的背叛,是否比那些本来就不信上帝之人对机构的利用罪更大?这绝对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上帝有更严厉的审判来鉴察传道人是否真的传讲其真道的原因。

        无论是在传道,还是在处理与同工的关系上,《叛教者》的主人公李夜声似乎都天然具有克里斯玛型领袖的能力,这种恩赐使他在得人如鱼方面大有能力——当然也有人批评他只不过是抢别的教会的羊,而不是真正像保罗一样去得着那未听过福音的人,使他们归向主。这种批评有不好具体区别的难度,故此处不予论列。偏重于现实果效的中国教会及其会众难免会夸大他的能力与作用。制度的缺陷,使得一个人哪怕是传道人都会受到严重试探,却毫无叫他不受试探的机制。这使得李夜声开生化工厂及与同工发生不正当关系,成为一个教会不可言说的禁忌。以至于虽然教会在1948年大的社会局面难以收拾的情况下,在对自己的核心同工没有任何忏悔的情形下东山再起,却至终在五十年代发生诸种背教与分裂。

       非基运动与新文化运动的内在联系,就像启蒙运动与自由神学在实上的联袂一样,是不必否认的事实。李夜声所领导的教会,从教义上来看,强调属灵,甚或基要,却在教会管理上成为自由神学与个人威权主义的具体实验品,这种冲突与张力,恐怕是很多研究与思考李夜声及其教会的人容易忽略的。任何教会都是由一群罪人组成的机构,如果我们不在建制化、公开化上努力,不尊重两千年教会在管理上优良的传统,那么这本身就是把一个有魅力的克里斯玛型教会领袖,置于毫无保护的撒旦试探与攻击之下。难以想像,一个初信教友都常常会背诵“主祷文”的教导——“不叫我们遇见试探”,一个成天讲道的人却会对此置若罔闻。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作为一个罪人,会背教义与能活出主喜悦的生命之间,并不存在天然的无缝对接,这就是罪人有限性的根本实质。

       任何一个想为自己谋求做大事的基督徒,包括牧师,本身就很危险。如果我们不是寻求上帝的旨意,我们不是让他的旨意来成全,那么我们在做那些“大事”时,就会有一种僭越到自拟上帝的危险。对上帝及其相应权柄的服从,是人作为一个罪人、一种有限存在,必须要有的态度,哪怕你是一个名满天下的传道人。事实上,顺服上帝及自己所服侍教会的决定,对传讲主的真道的人,恐怕具有更强的象征性、教义性意义与现实价值。我们可以不照搬西方教会的一些做法,但教会两千年来积累而成的超越文化的建制性传统,我认为会众包括牧者都应该顺服。教会这些具有超越性的美善传统,之所以能历经千年仍被人们使用,说明其间有神的美意在。在这个意义上,尊重传统,就是对上帝旨意的顺服。

       中国一些传道人管理教会的方式,与西方差会到中国办教会的方式不同,也不隶属任何宗派。从教会建制来看,在受到严重逼迫时,本土教会和西方差会所影响的教会都会出现危机,甚至完全解散。但在承平岁月,因为没有公开透明的教会建制,本土教会更容易出现克里斯玛型领袖宰制教会的危险,加之中国文化尚威权崇拜,教会领袖受撒旦试探的机率大大提高。但这样的本土教会,却在教会毫无建制能力的时代,保留了家庭教会的火种与传统,为1979年后中国教会的大复兴打下了基础。神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而我们罪人没有这样的能力。故我们要求神的智慧引领我们来看教会的兴衰。退而求其次,也要像法国年鉴学派大师布罗代尔所主张的那样——看历史不仅要看中心点,而且要看围绕中心而成的展开性事件,更要有长时段的参照,才能有相对完整的观照。

        1969年,李夜声在狱中归了天家,但围绕他的话题看来却不会因此而停止。且不说他的“灵魂体”三元人观至今令人争论不休,就是他各方面事工的遗产——海量的讲道集(有的甚至译成外文)以及对同工与教会的持续影响等——所带来的果效,也毁誉不一。

       传道人的跌倒在两千年教会史上并不鲜见,因为罪人才是我们的本相与实底。不管是谁,只要他是人,就逃脱不了试探与引诱,除非神施展他的大能保守我们,没有任何人能够在世上完全站立得住,李夜声也不例外。不信上帝的中国人会特别充斥着道德义愤,因为自以为义的泛道德主义已深入中国人的血脉与文化之中,到了习焉不察的地步。自己分明做不到却要自以为义,清醒的人难免有时觉得滑稽,于是就在人间去找那看上去站得住的偶像来膜拜,包括一些基督徒也没能在此完全祛魅,这在中国教会和社会里表现得都特别明显。

       关于这一点,《叛教者》中最为“正面”的人物于华恩特别值得一提,他在受逼迫时对真道的持守,大概只有黄愚志能够与之相比。于华恩对自己的罪很敏感,但对教会的建制不够上心,自然在李如是、黄愚志要求开除李夜声的时候不无和稀泥的嫌疑。

       有些基督徒困惑的是,像李夜声这样的人,神为何兴起他呢?基督徒都相信“世上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但当一个人的事工大到令小信的他惊讶之时,他就忘记了这一切是神的奇妙大作为,却定睛于人身上,把那个具体做事的人偶像化。做大事的罪人,与定睛于做大事之人的罪人,都忘记了将一切荣耀归给神,尽管嘴上在说把荣耀归给神,但在心里早把那荣耀占为己有了。

       我们常说神是鉴察一切的,连我们的心思意念都无法逃匿,那么当他看到人们定睛于做大事的偶像,就让偶像坍塌,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不是神要兴起罪人,而是因为是人都是罪人,但救赎历史却分明彰显罪人在神大能庇护下能回应其恩典。神知道人都会犯罪,但人却常常在某个做出突出事工的领袖犯罪被揭露后才知道他会犯罪,所以感觉好像神乐意兴起有能力的罪人似的。我们必须明白,李夜声犯罪只有人吃惊,而神却不会吃惊。人吃惊是因为偶像化了李夜声,神的大能时刻鉴察李夜声的心思意念,哪会吃惊?看上去大有能力的人之所以崩塌倒掉,是要让小信和乐于将人当作偶像的我们真正明白《圣经》中的这句话: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如果不明白此点,我们怎能把一切荣耀都归给神呢?

       从世俗的眼光来看,有人或许会说,既然李夜声为神得着那么多失散的羊,那么神为什么不放他一马呢?这个问题有无渎神之嫌,我不知道。但我相信神的爱与饶恕丰富到我们用不完。李夜声在1949年后的遭遇,当然不是神定要施展这样的手段,来让他遭受这样的苦难。相反人包括李夜声所遭受的诸种苦难,无不证明着神的美善。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神却让我们活着——哪怕活得不如人意,但人的贪婪还想要万事如意,这就是自拟上帝——这本来就是恩典。不过这样的事发生,总难免让人想,发生在李夜声身上的灾难,是不是主的意思?邢福增在《基督教在中国的失败?——中国共产运动与基督教史论》(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8年版)一书里罗列出一些宣教士对被迫离开中国的思考,其中就有人说这是否代表主对西方教会在中国事工的抛弃与惩处?有这样的警醒本来是对的,可以使我们这样罪性满身的人更加敬虔,但像我们这样患得患失,那就未免对主在掌管一切这点太没信心了。神可以立刻成就他要成就的任何事,但他为何还要让罪性缠身的人来做,不仅是因为要人记得荣耀他,更重要的是让人真正领会他数算不尽的恩典。

        且不说《叛教者》作为小说的谋篇布局、人物塑造等创作特点,让我们先来感知一下这里面的神学思考。作者施玮姊妹不仅是诗人、小说家,也是一位《圣经》文学博士,她把小说人物为主奔跑的经历及她自身的神学思考融在了一起。因此很多时候,我们很难分辨出哪些是符合人物自身身份与能力的思考,哪些是作者自身思考的外显。

       作者把小说分为“揭发者”、“献身者”、“跟随者”、“擘饼者”四部分。从标题上看,她似乎有相当的道德倾向。如果只是如此,那就流于道德谴责小说的老套,好在作者有效地避免了这点。看完小说,你不会轻松地区分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谁有道德至高点,进而将自己内化成那个作者表彰的人物,跟着去占便宜。因为我们都是罪人,连作者也不例外,故没有那份置身事外的、自义的、与己无关的闲适。

       即便是被列入“揭发者”里写的徐闻音,作者也没有世俗作家那样鞭笞起来毫无顾忌的痛快。毋宁说,作者的倾向是相当淡的,一个罪人若是深知自己的罪,其怜悯能力的展现亦是相当有自知之明的,但这并不是教我们冷漠无视。可我们惯常的文学写作却不这么认为,按世俗的文学理论与欣赏标准来看,批判现实的小说总是被人们高看。因为人们很容易在里面找到廉价的安慰,在“坏人”身上找到自义,在“好人”身上找到作为一种同伙的攀附,从而就盛赞这样的小说真是将现实批判得血淋淋,谓之深刻无比。绝大部分的小说,从不把自己放在其中,他们描写的好像不是同类,而是另一种可以审判的对象,这说明很多写作者不仅把自己当成道德化身,更加隐蔽的高明做法就是把自己装扮成隐身上帝,因为我们在他作品里面看不到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有罪人类的深切悲悯,只看到无度的批判发泄。高妙的文学表现,只有在陀斯妥耶夫斯基等少数小说家的作品中才能看到。

       一些人看完《叛教者》,对小说表现出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社会的情况相当惊讶,甚至以为是作者故意搏眼球。这当然不能说明什么深奥的问题,也不是《叛教者》写得特别深刻独到。而是有效的信息控制对中国人的思想及思考能力带来了很大伤害。而一些对中国社会有些了解的非基督徒,却觉得作者批判得不过瘾,没有鲜明的指向。对中国社会有所了解的基督徒呢,则对人性的幽暗没有条贯透彻的理解,对长年同工、情同师友的姊妹李如是、王慕真在监狱里互相揭发、邀宠表功感到不可思议。那是因为有些人没有身临其境的置换感,而且最重要的是对罪以及自己作为一个罪人,在逼迫中难以站立得稳欠缺感同身受的体认。陀斯妥耶夫斯基曾说:“受苦乃是我们身为蒙福之人的证据,尤其当这苦难来自君王的时候。”同时也说明我们缺乏饶恕与怜悯,尽管我们由于信主得到了上帝的饶恕与怜悯,可是我们却常常给不出这样的感情,更给不出这样的爱,包括我自己亦是如此。

       我不认为《叛教者》在小说技法上有什么特别之处,在人物之塑造状描上,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提及处,只能算是中规中矩。但我认为作者的一些写法,置诸当代华文文学中——因为作者是美藉华裔作家,所以直接说当代中国文学似不符定义上的地域概念——算得上别具一格的成就。

       20世纪上半叶以李夜声为核心的聚会处,其人数之众多,影响之广,都应该算是中国本土教会之最。由于四九鼎革,使得这个教会不同寻常的带领人李夜声处在风口浪尖上。在这个过程中,就出现了小说中所写的“揭发者”、“献身者”、“跟随者”、“擘饼者”。勿庸置疑,这样的事件,作为小说题材,涉及政治、宗教、社会、生活诸方面,其富矿性质不言而喻。

       但是要公平地说,这样的富矿在20世纪中国有很多,但愿意写且有能力驾驭的人并不多。一来很多人不敢写,写了没地儿出版。即便没有前述困难,非基督徒的最高境界就是写成一部批判官方迫害的谴责小说或者人道主义小说,不认识主的伟大,就是把人的重要高举过天,再多的谴责也是枉然,是另一种意义上之敞开的坟墓。而基督徒写这类题材,一不小心也会写成谴责,因为道德自义是人特别是中国人的一种本能,中国文化火烧火燎的道德自义在这方面助长声威。读完了一部谴责小说,留下了一地发泄,却把爱与恩典遗失了。

       换言之,《叛教者》虽然是一部基督教题材的小说,但在里面却没有明显的倾向与谴责,有悲悯有感同身受,同时由于作者的神学修养,使得我们读完这部小说,并不是立刻去谴责谁,或是赞谁,没有抢滩霸位的便宜可占,而是将自己引到神面前,看到自己的污秽败坏。这样的小说,不仅在中国基督教文学中是少见的,就是放在整个中国文学写作中也是独特的,在我的阅读体验中也是少见的。

       给《叛教者》写序的学者刘丽霞说:“中国基督教文学有山无峰的局面,大概要因为这部作品而改变了。” 这话刘丽霞是有资格说的,因为她所著《中国基督教文学的历史存在》在中国基督教文学研究中有一定开创性及填补空白作用,这一点她在给《叛教者》写的序里也有清晰的论述。单从她对《女铎》杂志的重视,就能知道其基督教文学视野的广阔,不是以前有的研究者可比。

       不过刘丽霞对施玮《叛教者》这么高的评价,也得分两说。她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施玮这本书,在中国基督教文学中的确是难得一见的,说是中国基督教文学创作的山峰,的确不为过。但我们也必须有相当清醒的认识,因为中国基督教文学总体的创作水平不高,所以在低矮的山上,其峰也不会太高,这一点我们也不必讳言。

      《叛教者》的题材既给作者带来了天然的关注度,同时也带来驾驭的难度。从小说的角度看,第一部“揭发者”顺着人物在小说中自身发展的逻辑进程而动,显得更为自然。而“献身者”、“跟随者”则是被历史事件推着走,人物成了事件的被动者,对知道历史事件的人,特别是知晓基督教教义的人来说,不乏读下去的理由与动力。但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就有不小的考验。至于最后一部分“擘饼者”,就更是用回忆来阐述神学教义,这对不熟悉基督教教义的人来说,是个很大的考验。这部分是最短的,但对非信徒读者来说,或许是最乏味的部分。

       不知监狱退休老看守老童是否实有其人,但即便没有其人,这样串联人物也还是体现了作者写“擘饼者”一章的巧思。这位信主的老看守,或许像《窃听风暴》中的那个有良知的警察一样,最后被证明是杜撰的,但这不影响这种人存在的或然性,对于小说家来讲,只要符合小说内在推进逻辑就行了,不管世上有无这样的人。但是老童这样的人物之出现,其内在背景酝酿是否足够,那应该是个问题。也就是说,李夜声在外传道是大有能力,但人是处境化的动物,他在监狱是否如此大能,那是得打个问号的。

       凡是四九年后坐过中国监狱的人,都知道不会那么宽松,我们只要看看坐过国民党、共产党监牢的人对比回忆——如现代文学研究贾植芳先生的回忆,施玮读复旦作家班时或许还听过他的演讲——就知道在监狱内让人信主,不是随便可以臆想的,因为我们不要忘记了这是在“新”中国。保罗这样大有能力的人,在哥林多时都需要主在异象中坚固他:“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定没有人会攻击和伤害你,因为在这里有许多属我的人。”(徒18:9—10)我的意思是说,李夜声在里面的灵命与讲道能力恐怕需要铺垫,同时对童之信主,也需要有令人信服的写作交待,这样才会使小说发展推进在逻辑上自洽。

       还有从小说写作中人称叙事的角度看,也不无可商榷之处。整部小说采用的都是全知全能的视角,这对处理跨度达七十年(20世纪20至90年代),空间转换(美国、中国各地等)当然都有相当大的益处。但全知全能的上帝叙述视角——作者使用人物的名字来叙事来说话,只是没有用“他”的第三人称叙述——使得这部小说的时序推进过于线性,除了第一部有点倒叙味道外,后三部分都给人线性呆板之感,人物的厚度与复杂亦不够,留给读者的想像空间不太大。这与陀斯妥耶夫斯基这样的小说家有很大区别,不然我们就不会理解巴赫金为何盛赞陀氏的“复调小说”——简单地说,陀氏的人物有血有肉,不是作者掌控出来的,而是破碎的整体,有人物自身发展的逻辑——而对那些完全掌握人物命运的上帝式叙述表达不满。对于后者,著名文学评论家韦勒克、沃伦在《文学原理》一书里说:“他可以用第三人称写作,作一个‘全知全能’的作家。这无疑是传统的和‘自然的’叙述模式。作者出现在他的作品的旁边,就像一个演讲者伴随着幻灯片或纪录片进行讲解一样。”早年读到此段如受电击,至今不能忘怀。

          提到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不说这小说的价值观,单从塑造人物的角度来看,还是深入人心的。栩栩如生虽成了一个熟烂之词,但罗贯中的技法实在能担此誉。但你如果是个更高级的欣赏者,你就不能不对其人物塑造时有违其时代的语言感到惊讶。刘备“三顾茅庐”之第三次拜访诸葛亮,孔明口吟五绝:“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因为诸葛亮时代不可能有绝句,何况诸葛亮时代根本就不会用这句诗里“睡”字的意思,因为那时睡字没有躺在床上睡的意思。

       我说这个的意思是,我们描写小说人物,其语言一定要符合人物的身份、时代及那个时代的用语习惯。《叛教者》在塑造人物的语言上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但每个人物语言没有多少差异性,这也是不必为此讳言的。这也是使得小说人物面目较为模糊、不够鲜活的原因。换言之,读完这部小说,要让我来总结每个人物的个性及相关特点,我会难以措辞。进而言之,小说在社会性语言背景方面有整体把握,这是因为作者烂熟这段历史,但人物的对话与语言却需要作者自己去设计他们的关系与张力,在这方面可以圈点的地方并不多。

       同时我还要不无遗憾地说,作者在叙述那个历史时期所用的语言,诸如“解放前”、“解放后”、“新中国”、“三年困难时期”等都是如假包换的官方语言。如果作者为了传达那个时代的人物只有这样的认知,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因为他们一般说来不能脱离这样的语言环境,而获得一种超然的独立性。即人物要活在彼时的语言土壤里,才能让人感到那个人物鲜活,才能对塑造他们一系列行为有帮助。可是当作者跳出来叙述那个时代的时候,用官方给定的“奥威尔新话”,这对人们认知真相是一种遮蔽,客观上配合了官方对历史的毁容。

       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用什么样的语言思考,就表明我们的思维是如何被呈现的。反过来,我们用什么样的语言呈现,也证明我们在怎样思考。表面上看,我们在说汉语,其实我们在被汉语说。意思是说,语言对人的思维以及行动的控制力,无论怎么估量都不为过。如果我们不能理解运用语言时的审慎,特别是对官方包装过的语言于历史及现实的阉割没有很深的认识,往往就会被给定的语言内涵牵着鼻子走。同理,如果我们不把语言的作用放到一个很高的角度来看,我们就无法真正理解上帝用他默示的《圣经》来向我们启示的深刻因由。即便只从世俗来看,作者跳出人物自身要求做文本叙述时采用被官方遮蔽的语言,所带来的意义与美学上的双重损失,都是相当巨大的,岂能以小道视之?写作任何体裁和题材的作品时,都应该有一种语言自觉,这是对写作者的起码要求。

       让我举一个作者利用历史谎言来塑造人物比较成功的例子——作者是否知道这属谎言,从《叛教者》里是看不出来的,但对“外公”的回应比较巧妙——“外公说这里和上海别的许多地方真的都挂过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我觉得不可思议,问他愤怒吗?是不是常有人去砸那块牌子?他想了想脸上有点尴尬,说,好像也没有。”(P297)日本学者石川祯浩在其所著《中国近代历史的表与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的“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告示牌问题考”一章中,对“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样的谎言做了详细的考订。在这个需要且只需要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的国家,一个有受迫害狂心态的族群,加上一个喜欢树内外之敌以巩固其统治的政权,这样的谎言存在得比较多并不令人惊讶。

        2016年12月初起笔,31日写毕。

题图来自 http://www.overseaswindow.com/node/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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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首发于《世代》第1期(2017年春季号)。若有媒体或自媒体考虑转发此文,请通过此邮箱联系:kosmoseditor@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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