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头与服权柄的记号/天明

我们已经谈了很多个有关哥林多教会的问题,诸如纷争的问题,教会没有处理罪的问题,把弟兄们诉讼到法庭里的问题,有关婚姻的问题,祭偶像之物的问题,今天开始谈到有关聚会的问题,跟敬拜、聚会、事奉有关的问题。这个问题好像离我们的文化传统很遥远,但是它所表达出来的真理,对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侍奉,是非常有帮助且有指导性意义的。
在《哥林多前书》11章2节,好像是保罗第一次以称赞开始,以往都是因有问题而谈到的,唯有这次说:“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在圣经另一版本中说:“并且照着我所传给你们的,来持守传统”(标准译本)。对此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是大家基本认同当时在哥林多这个城市有一个传统。是什么样的传统呢?是女人蒙头的传统。不单是哥林多,在许多地区,都有这个传统。以色列的妇女,也有类似的传统,今天的中东,也有妇女蒙头的传统。所以当时哥林多教会,所处的地区,也有女人蒙头的传统。那蒙头的方式是怎样的呢?有不同的理解,毕竟两千年过去了,在当时的世代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蒙头的呢?有的人说,只是把布盖在头上,作为盖头来用的;也有人说,是用布和面纱把头全部盖起来,或者至少只露出脸部,头部其余地方就蒙起来;也有一些人认为,把头发束起来(这样需要长头发),来表明跟蒙头一样的意思。所以我们今天为什么要谈到与当时的文化传统有关的保罗的教导呢?我想保罗所关心的,不单是一个传统的问题。中国有许许多多的习俗,我想哥林多也有许多文化的传统,但是保罗所谈到的这个传统跟圣经里面所表达的属灵的意义是相吻合的。因为文化传统中的女人蒙头,跟我们在基督信仰里面的姊妹要服在权柄里面这样的圣经真理是非常地吻合的。所以我们必须要从这段经文看到当时的传统,我们更要看到这个传统的背后创造的秩序,我们的本性里面透过这些流露出来的神的心意到底是什么。所以当时的教会里面有这样一个问题:当时的社会里面,女人都是蒙头的,但是来到教会当中,姊妹要讲道或者祷告——按今天的话来讲,或者带领敬拜、或者讲道的时候,要不要蒙头呢?
从犹太的文化和罗马的文化中,我们可以看到,女人有三种情况下是剃头的:第一种,成为战俘的时候。我们看到《申命记》里面,一个女孩子成为战俘了,要给她剃头发;还有一种,在旧约的文化里面,如果一个女人犯了奸淫,那就给她剃头发,等于是羞辱她;还有呢,女子是奴隶的情况下,给她剃头发。所以,成为战俘也好,犯奸淫也好,或者沦落为奴隶也好,剃头发对女人来讲,是极大的羞辱。剃头发说明她不在任何的约束之下,她并不在任何权柄的约束(保护)之下。按照我们对圣经的理解来讲,一个女孩子出嫁之前,她是在谁的属灵约束或是在谁的属灵遮盖之下呢?父亲。圣经上讲是父亲。所以《民数记》30章也特别提到,若一个未婚的女孩子,在神面前许了愿,当她父亲听见了,当时就反对:我不同意你这样许愿,至少我不认同。那就怎么样呢?她所许的愿就无效了,神也赦免她;但是父亲当时听见了,默默无语,算是默认了,那她所许的愿算成立了。尽管这是你个人跟神的关系,这是你个人在神面前许愿的,你作为神的百姓,你作为神的儿女,或者你作为一个基督徒个人,在神面前许了愿的,但是父亲却反对,按照圣经的话,这个愿不成立。即使你不守愿,神也赦免你的。这就意味着未出嫁的女子,她是在父亲的属灵遮盖之下。属灵的约束,属灵的监护,我们基督徒更喜欢用遮盖这个词。那出嫁的女人,是在谁的属灵遮盖之下呢?丈夫。旧约里紧接着提到,一个妻子,一个结婚了的女人,当她在神面前许了愿,丈夫在旁边听见,默默无语,这个愿是成立的;如果当时丈夫提出来说,我反对,或者表示不认同。她所许的愿就不成立。即使这妇女不守愿、不还愿,神也必赦免她。所以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蒙头是一个文化的传承,但这个传承的背后,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蒙头的妇女在一个权柄的约束,或者保护、监护、遮盖之下。
所以在这里,圣经特别提到说,“因为这个缘故,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所以我们后面不用解释了。“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所以从这里我们看到,从一个传统表达的意义上来讲,它表达了一种约束,一种监护,一种遮盖。因此如果你不把自己放在遮盖里面,会怎么样呢?当时的世代,谁不蒙头,谁就不在遮盖下。不在遮盖下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没有任何的保护,她把自己完全地交出来。因此在当时的世代来讲,有人指出,当地的富罗底特神庙的庙妓就是不蒙头的,因为她们没有遮盖,她们是把自己交出来的,是没有任何的约束和遮盖的,因此有人可以找她,而且做出许多不道德的事情来。蒙头就是意味着,她是在父亲或是丈夫的约束之下,她有属灵的保护或监护。如果一个姊妹在当时的哥林多教会中带领祷告或讲道,或是带领敬拜不蒙头的话,这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这等于是羞辱自己,等于在这样的文化传统里,让自己沦落为,或是把自己放在跟庙妓一样的位置上。所以按保罗的话来讲,既然这样,还不如干脆剃头算了,他所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你不愿像战俘、犯奸淫的女人以及成为奴隶的女人一样被剃头的话,那你就得蒙头。

那男人蒙头合不合适呢?很明显这是不合适的。所以在这里我们首先从文化、传统的意义上来讲,但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文化、传统的意义上,对我们来讲意义不大。但是保罗把这样的文化传统的内涵提升到真理的层面,这真理的层面是什么呢?“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男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7节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象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这里说,男人是不可以蒙头的,你并不是俘虏,你并不是没有约束的,你是直接在谁的权柄之下呢?基督的权柄之下。你不可能戴着另外一个权柄在头上,那等于在羞辱主,也羞辱你自己。因为你是直接在基督的权柄之下,你是要彰显神造男人的荣耀;但是女人是不同的,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所以这里讲神是基督的头,基督是男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女人是从男人而来的,先造了亚当,后造了夏娃。而且造女人是为了帮助他,女人是在一个配搭的位置上。蒙头的文化传统表达的是神创造的秩序。
因为这个缘故,使徒特别主张,在哥林多地区的女人,如果要祷告或者讲道,一定要蒙头。在这里有一句非常难解的经文:“是为天使的缘故”,为什么女人为天使的缘故,要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呢?从这个角度来讲,蒙头在保罗看来所表达的属灵含义是什么呢?是服权柄的记号。她并不是没有约束,她并不是没有监护,她并不是没有属灵的遮盖。她是有属灵的遮盖的人,因此用蒙头来表明她服权柄的记号。在当时哥林多教会,不蒙头的话,对于女孩子来讲,她是不顺服父亲的;对于已婚的姊妹来讲,她是不顺服丈夫的,而且不愿意在这个约束里面,那就是非常危险的。但问题是:为什么是为天使的缘故呢?有三种解释:第一种像《哥林多前书》4章9节所说:“我想神把我们使徒明明列在末后,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为我们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换句话说,对于我们基督徒(包括使徒在内)一切的侍奉,一切的活动,是谁在那里观看呢?是天使在观看。第二种是根据《彼得前书》1章 12节说:“那靠着从天上差来的圣灵传福音给你们的人,现在将这些事报给你们,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换句话说,天使也察看我们在那里传福音,所以在天上,真的不但有神,还有天使在察看。天使在详细地察看,因此我们也要有属天的见证,不仅要有地上的见证,也要有属天的见证。在解经书里面,一般的(尤其是西方)解经家主要是这样讲。第三种是过去中国教会传统上的理解,把这句话与《犹大书》1章6节“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关联起来。因为过去很多天使不守本位,他们要向神的主权挑战。女人要服在权柄之下给他们作见证:我们是服在权柄之下的。神、基督、男人、女人,我们是服在这样的权柄之下,有人是这样来解释的。还有另外一个可能,把上面的换过来讲的话,我想天使其实不是堕落的天使,没有堕落的天使就意味着,他们也是服在神的权柄之下的。姊妹在地上用蒙头的方式来表明服权柄的记号的话,那么,无论在地上的,还是在天上的,都服在权柄之下,同心合意地来尊崇神的主权,顺服神的权柄。这是一种天上地上合一的敬拜。
当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姊妹们有没有什么不平安的感觉,或起码是不平衡的感觉?不平安是肯定不对的,但不平衡的感觉是难免的。为什么要有神、基督、男人、女人这样的排列呢?刚才我强调这是一个次序的问题。一谈到这个问题,哥林多教会的姊妹们肯定会心里不平衡,所以保罗在下面马上解释,这不是一个平等的问题。“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阿们?姊妹们特别要阿们,若弟兄们以姊妹们蒙头而自己骄傲的话,也得阿们。因为在这里要表达的是,虽然女人是从男人而出,除了亚当以外所有的男人也都是从女人而出。因此归根结底,万有都是出于神,我们的本源都是出于神。所以这里谈到的不是一个平等的问题,而是一个次序的问题。因为毕竟男人也是从女人而出。我们的人格,我们生命的尊严,我们生命的价值,我们生命的宝贵,无论是弟兄还是姊妹,在神面前都是同样宝贵的,所以这里谈到的是次序的问题,是神所建立的次序的问题。
这个次序的目的是什么?这是神创造的次序,是不可以改变的!神设立这样的次序是为要贬低女性吗?是为了让姊妹边缘化吗?不是。那出于什么呢?是出于一种保护。让一个未婚的女孩子处在父亲的属灵监护之下,这是一种保护;让一个妻子处在丈夫的属灵权柄之下,由丈夫来承担主要责任,那是一种保护。但是世界的堕落导致很多男人不负责任,因此姊妹受了伤害,对这个权柄不放心,对这个权柄反感。这个权柄成了控制和压制,而没有成为保护、承担,没有成为服侍、舍己的担待。因此我们就反感,这是罪造成的,当然这主要是男人(作为罪人的男人)造成的。但是你不服权柄的话,还得女人来承担这个责任,这个是很重要的。其实这是神创造的秩序,创造的目的本来是为了保护,而且让男人也要承担起男人的责任。所以不仅从创造的角度是这样,从本性、我们的常识来讲,从自然的角度来讲,也是这样的。
“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吗?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但是除了特殊的情况下,按照一般的常理,从这个角度来讲,今天我们中国的现状比较符合这种本性。一般长头发的,姊妹多还是弟兄多?姊妹多。短头发的,弟兄多。按本性来讲,就是这样的。换句话说,这意味着什么呢?在这段里面,为什么男人留长头发就是他的羞辱呢?这是我们的本性,这是我们的常识,这是本性流露在文化传统里面。用今天更通俗的话来讲,我们的本性、我们的常识、我们的文化中未堕落的亮光以及普遍的恩典告诉我们:男人要有男人的样子,女人要有女人的样子。用属灵的话来讲,弟兄要有弟兄的样子,姊妹要有姊妹的样子,就是这样。有一天,一个弟兄站在这里带领敬拜,头发非常长,比任何姊妹都长,而且缠一个辫子。敬拜完了,另外一个人走过去:“姊妹啊,你今天带的敬拜真好啊!”那是尊重他、称赞他、还是羞辱他?这不是头发的问题,是我们的本性里面的问题(或者说我们的本性告诉我们的)。如果一个姐妹剃了一个短头发(不是光头啊),板寸,穿着男孩子的服装,在这里讲了道。接下来,另外一个人走上去:“弟兄啊,你今天讲的道真好,我特别蒙恩!”你是蒙恩了,那个人本能的感受是什么?“是吗?我像弟兄了!”是这样吗?这本性告诉我们,那是一种羞辱。男人要有神所创造的男人的样子,女人要有神所创造的女人的样子,目的是要我们进入神所创造的秩序里面。尤其是祷告、讲道的,今天在我们中间带领敬拜的,更是这样(注:是因为作带领性事奉的人要有好的见证的缘故)。如果在当时的哥林多教会里,问题就更为严重。如果好多的慕道友来到这间教会,还对带领祷告和讲道的姊妹不是很了解,这个姊妹认为自己在基督里已完全自由了,不想受到任何传统和文化的影响,我就是完全自由的人。然后就在哥林多这个城市不再蒙头,她在教会里面讲道,一站在讲台上,很多人会有什么样的感受?这会不会是庙里的庙妓呢?不仅羞辱你女性的尊严、敬虔、品格,而且在教会当中没有见证,因为她不能反映出神创造的秩序,因此失去见证。有人会问:弟兄的头发到底要多短,姊妹的到底要多长?不是这个问题。男人要有男人的样子,女人要有女人的样子。无论任何人看见你,起码能分辨出你是弟兄还是姊妹,不会问说:“你是弟兄,还是姊妹?”若这样问就已经是羞辱了神造你为男性或是女性的荣耀,因此也破坏了本来你当彰显的神创造的秩序,而且羞辱了神自己的荣耀。

我想在这里提另外一个方面,我们总是用这段经文讲姊妹,可能不公平,我不是说为了要照顾姊妹。其实在当时来讲,哥林多姊妹们必须蒙头,但是保罗讲弟兄们不可以蒙头,但犹太的传统里面,男人祷告的时候蒙不蒙头呢?蒙头。在哥林多教会里面,有没有犹太的男人?有。早期很多信徒原是会堂里聚会的犹太人,甚至连管会堂的也都信主了,记得吗?对他们来讲,首先是你生活在哥林多这个城市里面,她的文化传统更能表明神创造的秩序,因此如果犹太男子祷告的时候要蒙头的话,从今天开始,你必须要放下这个传统。因此这个问题,不但是针对姊妹来讲的,也是针对弟兄来讲的。而且今天这个世代,无论是发型也好,修饰也好,打扮也好,穿着也好,更多表达的是个性,表达的是时尚,表达的是⋯⋯有的我都不知道表达的是什么!但是神今天透过这处经文告诉我们,首先,透过我们的发型也好,我们的修饰、打扮、穿着也好,一定要表达神创造的美好本性。第二,必须要表达出神创造的秩序,并且你必须要服在这个秩序里面。因此对哥林多教会的姊妹来讲,在祷告和讲道时蒙头,以此来表示服权柄的记号。我们中国也有表达这种服权柄的记号比如说裹小脚,这是非人性的。有些传统表达的是神创造的秩序,有些传统不仅不人道,反而是破坏神创造的秩序,比如说裹小脚,不仅要残害人的身体,另外一个呢,让男人任意地辖制女人。所以服在权柄里面,并不意味着让男人来辖制女人,这是人类堕落以后的结果,男人要辖管女人,而不是以爱保护、遮盖。所以这样的传统也被废除了。裹小脚的废除主要是谁来做的工作?宣教士们做的工作。我小的时候,在老家那边,没有出嫁的女孩子是不能烫头发的,烫头发的都是结婚的,用这个来表明她是结婚的还是没有结婚的,这是一种表达。所以一般结婚的前几天,就是出嫁的前几天要特意去烫头发。后来我越来越长大的时候,听到好多的妇女唠叨:“现在越来越弄不清哪个是女孩子,哪个是妇女了!”这个会产生一种混乱。所以一个男孩子看到一个女孩子很好,被吸引,表达了好感才突然发现她已经结婚了,明白吗?这会产生问题。你已经有属灵的遮盖,你已经属于什么或谁,当然不是那种意义上的所属。今天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面,还没有一个表明姊妹服在权柄下的的普遍标志,所以我们今天很难直接应用这个。但是比如聚会处就直接应用了,既然圣经说了“蒙头”,我们也蒙头。按照圣经用这个方式来表达是可以的,但我们的文化传统里并不认为这就是服权柄的。所以在这个时代的中国,对我们的文化来讲,直接用蒙头的方式表达是很难的,但是也非常希望有这样一种方式来表达我们服权柄的记号,表达这种创造的秩序。姊妹更加表达神所创造女人的美好,弟兄更多表达神所创造的男人的尊荣,因此彰显神自己的荣耀,也表明神创造的秩序。很希望有这种服权柄的记号,但是目前并没有,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里面没有。我们不一定用布来盖头,但起码我们里面有。一定要学习服在权柄之下。这个权柄不是为了辖制你,而是为了保护你、帮助你,是属灵的遮盖。同样的,弟兄们,也不要以为我们不在权柄之下,我们是在权柄之下,在谁的权柄之下?我们必须以基督耶稣为头。
当时哥林多教会记念保罗,也坚守保罗传给他们的蒙头的方式来继续持守传统,并借此来表明神创造的次序,但是似乎也有些人开始提意见了:我们能不能不蒙头?所以16节说:“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也许是两个含义,也许是更多的含义,至少因为这是使徒讲的,使徒教导的不能够挑战。使徒表达的是基督的意思,不可以挑战。第二个我想保罗说得已经很清楚了,无论是从创造的秩序,还是从人的本性,已经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再也没有辩驳的余地了。对不起,你现在要学习的不是辩论,而是顺服,服下来。希望这一段的经文能成为我们生命的祝福,首先成为我们每一个姊妹的祝福。我们并不是没有约束,无论是未婚的姊妹,还是已婚的姊妹,必须在神创造的秩序里面,找到你的位置。在创造的秩序里面,透过女性表达神要表达的美好。不论是《彼得前书》3章,还是《提摩太前书》,还是《提多书》,都讲到作为一个敬虔的姊妹应该是如何的。也再次提醒弟兄们,希望这段经文成为我们弟兄们的祝福,一方面我们并不是不在权柄之下,我们是在基督的权柄之下,因此我们凡事要顺服基督耶稣,凡事以基督耶稣为我们的头,我们的元首,在凡事上都要表现出对基督耶稣完完全全的顺服。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责任,更多地在主里面,在家里面,在教会里面承担责任,让姊妹们得到保护,这是弟兄的责任。最后,显然我们中国的文化中没有这样的传统,但是在我们教会当中,让这样一个真理原则,神创造的秩序、神透过放在我们里面的本性所表达的这一切,充分地体现在我们的事奉里面,成为这个世代的见证,以此来表明我们真是属神的人,我们这一群体真是分别为圣属神的群体,成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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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天明牧师2009年6月21日在守望教会主日讲道的录音,由多加姊妹整理,讲解经文为《哥林多前书》11章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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