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姊妹平安!其实已经不用向大家说平安了,从刚才大家的唱诗中,已经听出来了,神的儿女中有真正的平安。世人是不会有这种平安的,世人需要有车有马、有房有地才能保平安,只有属主的人,才能在一切的患难、波折和苦难中生出真正的平安。好,我们一起来祷告(略)。
昨天说过,今天我们会有关于罗马书13章的一个分享,因为昨天有人提到这件事。那我们来看这段经文。这段经文我相信你们最近已经听过很多次,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我看这段经文,觉得是保罗写的一篇很好的论文,我从一个学法律的学者的角度看,它是非常完整的宪政论文,尽管里面有属灵的含义,这里面很清楚地讲出了基督教的宪政观。
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引用这段经文,是2008年时在锡安教会。那时联祷会开一个讨论会,就有政府的人去制止他们,其中一个人就提到这个,当然引用错误。他说:“罗马书第15章怎么教导的?”听到的人都大笑,我那个时候和很多弟兄姊妹分享,不要笑啊,执政当权者用圣经来治理,这是多大的进步啊,我们什么时候听到过?这说明什么,这说明真是神在做工,尽管有人反对福音的传播,但都不得不使用圣经的语言,这个是很大的进步啊,求主来保守我们的执政掌权者,常用圣经来治理社会与教会。
好,我们来看经文,第一段是经常被人引用的,现在教会里也有弟兄姊妹在引用这句话:“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有人说,那就行了,只要执政的说什么,我们就听什么呗。
这段话和世间的理解是有很大区别的,世间掌权之人的理解是:既然我们是神所命的,那我们就是至上的,那就是与上帝同等的。这种解释,仍然把王当作了至上的上帝,看作是最高点,连神都是为我背书的,其实不是!保罗在此重申了神的至上主权。他说连王都是在神之下,王不是你凭着枪杆子打出的政权,王不是因为你自己有什么德行赢得了政权,不是。是神创造了权力,是神命了你,神是你的授权者。神是真正的主权者,而世间,不管在哪个国家,不管什么地方,一切的执政当权者,无非是一个代理人,无非是从神的允许或授权中,才得以行使他在世间的权力。
我们在听这句话的时候,有人专以为提到神所赐的权柄,就立即回到一个顺服与掌权的关系当中,但是保罗强调的不是这个。保罗是说,在执政掌权者和我们一般臣民之间,永远不能把神的命、神的主权消除出去,这是神的主权的一个基本的在圣经中的申明。因为神是至上的,在这个至上中,对我们下面的当权者有两个很重要的基本原则,这是圣经的原则。一是授权原则,神是至上的,一切执政当权者只是被授权者。第二,在这个授权中,包含着什么意思呢?我们中国人也经常说,我是承天命的,意思是说任何的权力不是靠那些有形的东西才站立得住。不是依靠我有国家强制力,不是因为我有选票,依靠的是神的命,是神的法统。任何权力的站立,不是仅仅一个有形的权力,是背后有法统,有神的命,它才站立得住。
我们在这个时代,被人文主义占领了我们的头脑以后,对这一件事是越来越看得不清楚了。以前我们一直都是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历朝历代很清楚。在过去西方的法学界,自然法学派一直在法学的理论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而它的背后很明显的是,神的权力借着神的创造,来在世间做他的工作(参罗马书1:19、20)。但是到了19世纪中期,我们看到由于人文主义的影响,突然有一个偏差,是跟正常自然法的传统之间的偏差,我们今天在这个国家所学的很多法学理论,其实在承袭19世纪的法律实证主义,不管是奥斯丁还是凯尔森。这个理论是说,什么是法律呢?以前自然法学派说得很清楚:法律是神创的规则,在世间君王把它承受起来,人民把它接受起来,然后在世间来遵守、来执行。但是法律实证主义说,那都是空的,什么法统啊,什么背后的道德要求啊,什么看不见的上帝授权啊,我们看不见,我们要回到能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的要素里来。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法律就是用国家强制力所推行的统治阶级意志。你们只要是学过法律的人,大概都很熟悉今天这个说法,这个理论透过了苏联法学的代表人物维金斯基,对中国的法学产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这就让我们对法律真正的、其背后权柄的认知有问题了。他说一切,什么上帝啊,什么背后道德啊,什么法统啊,都是虚的,都不是真的,真的东西就是用国家强制力所推行出来的东西,也就是枪杆子中出的东西,剩下都不是,这是经过人文主义之后在西方带来的一个偏差。
但是这个理论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法律实证主义,基本是在19世纪的初期开始,到20世纪的初期有一段的推行。后来有一个巨大的挑战,使他们的理论在实践上发生了问题,这就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有一些原来的民主国家发生了一些非常大的自我本质的改变,也有一些过去可能不是民主国家,也面对类似的挑战。二战之后,在纽伦堡和东京军事法庭,要对那些对人类犯了罪的人,做一个审判。在这个审判中,已经占据了统治地位的法律实证主义的传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为什么呢?就是这些受审判的人,都用一个非常合法的理由说,我无罪。为什么无罪呢?因为我是在执行一个合法的命令。什么合法命令呢?就是世间统治阶级的意志,被强制力所推行的法律。既然世间的人是至上的,那么,他可以用法律来推行的那个,就是世间最高的权力了嘛!所以,我执行它是合法的,只要是世间的至上者发出的命令——注意,这里把世间的至上者所发出的一切命令当作是最高的命令——我就要服从。当时他们还真是如此,包括东条英机,包括南京大屠杀的那位司令官,包括格林,这些人所诉诸的都是同一个借口。在德国人中,他们诉诸的是,这是元首的命令,这是一个合法的德国元首的命令。他把权力,把人间至上的权力给我了,我是为了公务,所以我就不应当承担责任。日本呢,他们说,我是执行了天皇的命令,我有一个合法的法理,一个合法的法统,是人间最高的权力给我的命令。所谓实证法,就是刚才所说的,人间最高的,凭借国家强制力所推行的意志。那么问题就来了。只要我们把权力,把权威只局限在人间,把法律局限在用强制力所推行的范围之内,这个问题是无法解决的。
所以当时那些英美法的法学家,讨论了很长时间,最后诉诸了很有趣的方式。他们说,其实法律一定有其他的要素,我们必须诉诸一个其他要素。当然他们还在人文主义的基本影响中,但是跟罗马书很接近的。他们说,当你在执行的时候,当一个法律在世间行使的时候,其实你还有可能用更高的标准来作出判断,这就是一个正常人的道德良知。后来南京大屠杀的指挥官判死刑,就是凭借这个判的,而不是凭借世间最高的权力。实际上我们从罗马书第1章就可以看到痕迹,你可以知道的事情,神都给你显明在心里了,那是在神创造人的时候,安在人心里的,让你知道不当违背那个东西。不管什么法律都高不过神已经写在你心里的那个东西。
我原来在北大沈宗灵老师家读书时,读到一个案例,后来我进了耶鲁法学院,第一次上课又遇到这个。全世界讲法学都会提到这个或类似的案例。二战快结束时在德国宪法法院提出一个诉讼,有一个德国军官(当时的德国军人并不一定都同意纳粹的政治理论),出了家庭问题,他的太太跟别人通奸,他发现后,就把他太太骂了,骂了以后,太太的方法很简单——这是我们文化大革命中常见的事,她没有说离婚或者什么,她马上跑到盖世太保那儿说:“我们家这一位,他从德国前线回来,他和他的三个朋友,三个德国职业军官,在家里天天骂元首。”所以按照诽谤元首罪,这四个人都被判了死刑,好在是说还没执行呢,苏联占领了柏林。然后情况就反过来了,这个军官不干了。他说,我当时差点死了怎么办?所以我要倒过来,诉我的太太,他太太辩解说:“我无罪,因为我是按照当时的法律,就是统治阶级按照强制力推行的统治阶级意志。” 后来,这个妇女被判了好几年徒刑。说明在这个法律面前,法律本身是包含着更高的法统,更高的原则。你自己如果是一位有道德、良知的人,你就会服从那部分。
总之只有神的权柄是至上的。上帝给掌权者的授权是有范围的,我授权不是把我全部权力给了你。如果把我的全部权力给你了,你就是上帝了,对不对?所以任何世间的君王,他的执行范围是被神划定的,是有限的,不是无限权力,只有上帝的是无限权力。
这就是说,你可以用国家强制力管的那个范围就是你的范围,这个我们要引别的经文了。耶稣基督说得很清楚,那杀身体的,不能杀灵魂。意思是什么?意思是说,国家强制力只能管到身体的部分,有形的部分,外在行为的部分,但不能管灵魂的事。这不是世间的君王要管的事,世间的君王不是来管人的灵魂的,因这是上帝的领域,不是凯撒的领域(太22:21)。凯撒只能管人的外在行为,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说,我让你管这个行为也不是让你在这里随便乱做的,仍然有个基本目的来做你整个领域里的制约,什么目的?保罗讲得很清楚,就是让你来是叫行善的惧怕吗?当然不是。让你治理是让作恶的惧怕。行善的不应当惧怕的,你应当让作恶的惧怕。原因在这里说得很清楚,外在的公义,外在的公平,外在的事情,这些事情才是设立世间权力的目的。上帝为什么授权给你啊,是让你做公义的事,是有原则的,你老让行善的惧怕,就超出了神给你授权的基本范畴。所以,这里经文说得很清楚,你是不是遵从这个目的?
那我们呢?我们作为一个基督徒,同时也作为一个臣民,所应当持守的保罗也继续讲了。世人也服从权柄,这个是马丁·路德也讲过,但世人与基督徒的服从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有良心的服从,这是不一样的。世人只是因为别人拿着枪,我没辙,所以说世人的心态呢,是把政权当作土匪来对待的心态,你拿枪,我就不得不服从你。基督徒不是这样的,基督徒的服从是确证了授权的上帝成分。记住,是神那部分,我们的服从不是因为枪,不是因为罚款,记住啊,如果我们老超速被罚款的时候,要好好想想说,我们真的是把这个执政当权者看作是神所赋予的那部分来服从的吗?良心的前提就是说,他确证了那个执法者,那个执政当权者他所执行的规则,他所推行的东西里头,有超出佩剑的东西。我不能用良心来服从一个杀身体的权威,对不对?我用良心来服从的时候,就确定了对方里头有良心的成分,我才能用良心来服从,对不对?你如果都没有良心的话,我良心来服从什么?因为同质的东西,才能产生同质的效力,正因为神所设立的权柄里,有他自己的法统的成分,有他授权的成分,于是当基督徒来遵从的时候,才会遵从了法统的部分,才能遵从了神授权的成分在里头。我们跟世人不一样,我们是比世人更好地顺服权柄。
你们看后面经文讲得很清楚,你们注意这个词,他说:“凡人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的”,这按我们在法学界所说的,不是“实在”,是一个“应在”。“当得的”,记住啊,是“当得的”。什么叫“实在”呢?“实在”就是用枪逼出来的。“应在”是我诉诸法统,我应当有的,是神给我的授权,是神给的东西,于是我就符合了。“当”,他说,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就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全是“当”,全是“应在”,全是说的权力、法律中的“应在”要素。这是我们跟世人的最大区别,世人只是服从外在的东西,只有我们是服从了律法中的精神,服从了神所授予的法统。
好,我们今天也面临着这个问题。我知道很多人说守望不服从执政当权者。我说,我们是顺服的。我相信说,我们都很顺服执政当权者,这没有什么问题。但问题是说,怎么会有不服从的地方呢?这就是刚才说的授权理论,我们所不服从的是你超越了神授权的那一部分,神授权很清楚啊,是要让人管理外在行为,不是管理内在的信仰。你比如说,我们今天为什么不去官方的教会呢?张弟兄可能说,很明显的呀,因为那个地方违背了上帝所订立的教会的性质。记住啊,当越权发生的时候,不仅是败坏了教会的性质,也败坏了执政当权者的性质。非常重要的,因为教会本身不是由凯撒来管的,当凯撒管这个事的时候,一方面是将教会变成凯撒的;另一方面呢,凯撒自己也不是凯撒了,凯撒在扮演上帝了。他把他自己的范围毁坏了,超出了自己当管的事情,于是,他在授权界线之外,作了他不当作的事。我想这个就是真正的问题。
比如说,如果我去任命一个作曲家协会的会长,这个就有点问题。如果我有一个剧社,本来是研究戏剧的问题,我们彼此来研究灵感如何,音乐的感受问题。然后呢?我现在用枪任命一个人来管你们怎么作曲。我们今天也是这样的,在教会的信仰事务中,也是有他自己的规律,不管他是什么想法,你现在用强制力来说:“哎,你们应当有一个治委会。”这是不对的,因为这不是凯撒当管的范围。所以,我们今天所有的不服从,都是因为有超出的地方,但是你说这不是跟我们说的顺从执政当权者有矛盾了吗?我也是稍微介绍一点,其实我们也看到我们的前辈有不服从的,谁不服从啊?彼得和约翰,他们就没有服从啊。正是权力对他们说了,你们别出去,别说这个事啊。他说得很清楚。彼得和约翰很清楚我们说的授权等级,他们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这里说得很清楚,你只是人,人的权力不会大过神,神授权你不是管理这事的,所以我得服从神。我们今天也是这样,在这个方面,应该说在信仰上是没有问题的。
那么我们现在想说,退一万步说,即使在世间来看,这里也应该是合宪还是合法的问题,这是问题的关键。我们都是在宪法的权力之下,要履行一个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我们从世俗方面来说,以前的制度中有巨大的不符合社会现实、和今天现实生活中的发展不吻合的地方。过去滞后的法规没有保障这个权力,于是才形成这个问题。
我们今天也是在培育一种新的文化观念。这里头很有意思,我也听到有人在讲,这个没规定你怎么敢做呢?在派出所有人这样说。这个实际上是违背法律精神的。法律怎么能规定世间所有的事呢?他没规定我什么时候上厕所,我什么时候上?法律又没规定,你怎么敢上厕所?宪法给了我们这样一些自由,这些自由是无须法律规定的,我吃饭是我的权力,我呼吸空气,我什么时候上厕所,是我的自由,这才是宪法规定的我人身的基本自由。你有什么限制?没有限制。我听说你们中间有很多律师。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就是可以做的。就这么简单,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我认为这是符合圣经原则的。圣经原则说,人的智慧规定不了所有的事,因为是人。不管是多聪明的、多有能力的执政当权者,你绝对不可能将世间的事务事无巨细,全部拟好,不可能的。因为你是人,你不是上帝。于是上帝就将人自己能够做的事情赋予了每个人,这是每个人的自由。
我们昨天讲过,基督教的敬拜是由那些外在的,有象征性的、礼仪性的东西来表达的。“分别为圣”的场地是一个正常的敬拜、正常的基督教信仰的表达形式。这个问题对道教不重要,对佛教也不重要,因为它们根本没有这种分别为圣的形式,但对我们重要。因为这是一个信仰长期存在,不被中国文化所吞并、所同化的基本保证。所以我们来是要保证我们的信仰在这个社会中能够长久地生存。
好,我觉得这是两方面的事,一方面很清楚的,我们是为了信仰,表达信仰。但是因为我们是“道成肉身”的,就产生了后面的问题,我们是因为外形,所有的灵都是为了支配外形的,当你的灵不能支配外形,那就不是灵,那就成了一个肉身了。所以,当你在支配这个肉身的时候,就会产生跟外部有形世界的这种关系,所以,当我们在改变这个东西时,本身并没有什么更多的意义,当我们做的时候,就附带地将很多副效益,就是在这个社会神所设的结构慢慢在这个世间实现了。这是我昨天也谈到的问题。我们在这个话题上稍微停一下,就进入下一个话题,我们是有可能,不是有可能,是应当和现行的执行当权者合作的,是可以合作的。我们要顺服,当顺服的部分,我们是要顺服的,但只限在当顺服的部分。
过去我去讲道的很多教会,现在都是在写字楼聚会,大概都有二三百人,这就是个进步啊,但是进步是不是因为执政当权者出于他们突然的良心发现,说:“哎哟,他们那么不自由,咱们多给他们点自由吧。”肯定不是,这是社会生活中自然发展的规律。由人的生命活出来的,如果没有家庭教会长久这么活着…昨天我一直在想,赞美诗里唱:脚踏之地属于你。你不踏上去,你想让上帝给你空降下来,永远没有。我们自己被差到世界上来,要扩展神的国度,我们都得踏在这儿,教会就得道成肉身,用实体踏在这儿。不要等其他人做好了你们再走进去,永远没这事。永远是祭司伸脚,约旦河的水才开,永远是你踏在那儿,才成为天国在你那部分的伸展。实际上,从那时到现在,也是由于家庭教会一步一步,不断地活出来,这个活出来是秉承着上帝的旨意,不是我们自己要活的,就这么自自然然地,在生命的拓展中,在主的施恩中,那么拓展出来了,所以,必须得承认,不承认是不行的。
当然我知道,你们教会今天也出了一些事情。但这件事上呢,我觉得也有一些仍然可以战胜的地方。我觉得有一点想和大家分享。当然我不是治委会,我也不知道治委会是什么想法,我只是按照信心原则来说我们面对的。
我知道这个时候,除了爱心上的挑战以外,我们信心也会受到挑战,我们会出现很多的疑惑,很多的议论,我们作为人来说很正常,这都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是神设立的教会,他就有教会的结构和秩序,就有教会通过这个结构的带领,我们就会顺服。你看连执政当权者我们都顺服嘛!我们老强调对世上执政当权者的顺服,倒没有强调对教会属灵权柄的顺服。这是一样的,要有信心。信心就是说,有些情况可能不是我们所有人都能看得清的。我知道守望是一个很民主的教会,但是记住啊,民主并不是教会的至上原则,教会可以实行民主,但最终的原则一定不是民主,如果民主了,人民就是上帝了,但显然不是。如果人人都是罪人的话,他们加起来是不是就变好了呢?我想讲的是我以前的一个例证。那时我在一个宗派服侍,被请到一个传道人的聚会去分享一些事情。去那个会议的时候,有人来接我,他们有意安排了一个当地的神学生。为什么说有意,因为接我的这个人他正好去我那个宗派在当地的一个教会聚会。这个人是一个东北的弟兄,然后他也带了一个他的朋友,也是一个东北的弟兄,但是另一个教会的成员。他们来了以后就给我讲,问我是什么宗派的。就讲了一些他们教会的事,其实我也大概知道一点教会的事情。他们是讲他们不理解他们教会的事情。我稍微讲讲他们的情况。他们教会当时没有牧师,牧师去了加州。所以他们就想找牧师,因为他们牧师都走了。这时候就来了一些应聘的,应聘的这个从香港来的主任牧师,他们特别地不喜欢,他是这个宗派介绍的。另外的一个,是他们自己介绍的,是个英国牧师,华人,但是说英文,他们也很喜欢。但是结局是,他们不喜欢的这位主任牧师通过了,那位他们喜欢的英国牧师没有通过,而且没说原因。所以他们愤怒得不行,然后就很激动地跟我讲,为什么不给解释,这个事为什么不能解释呢?很愤怒,可能美国的教会比我们还要民主。他们讲,那天我们去的那个宗派的区监督,就是圣经里说的监督,和我们的那位华人教会的总干事去了,他们在那间教会就像挨批斗一样。我想你们守望可能还不敢做这事。那天接我的这两个人呢,他们有一点疑惑就是,他们当时为什么不解释?为什么我们喜欢的这个,你们就是不要?他们到底还是不解释。不理解啊,你有什么可保密的。我听了就给他们解释说,第一个呢,我知道你们是够厉害的,因为这个总干事也是我的朋友,依我所知,你们区监督和总干事两人都被你们给批斗得犯心脏病了。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原因,你要问我我也不知道。但第二我要告诉你,以我作为一个牧者,我所经历的事情,我能想到很多东西,比如说我作为一个牧者,我能想到说,他一定有他的原因不告诉你。比如很简单嘛,如果我告诉你了,你们教会三百多人,整个北美的华人教会就那么点,在一个星期之内,他现在所服侍的教会全知道了。很简单的,作为牧者,我们在这个位置呆着,我们经历过的例子太多了。有的时候,神为什么会把那些属灵带领人放在那个位置,记住啊,不是因为我们服从他,是因为神有心意把他放在那个位置上,自然在那个位置上神对他有启示。那他做错了怎么办?如果他做错了,神会让他负责。
其实,任何一次教会分手的时候,都不会愉快。没有愉快的,除非是拆建。真是这样的,我们都是众人成为一体的,谁的身体撕裂了会是愉快的呢?没人愉快。但是我们也是凭着神的恩典,在这个时刻,我们要永远持守神的爱,永远持守对神所委派的基督身体的信心。会过去的,我相信都会过去,过两年一看,哟!是神的美意在其中,我们不知道。
我讲一点我的见证,我是怎么开始有信心呢?多年前我跟我太太去耶鲁大学植堂。同去的时候大概想得很清楚了,我们俩都够棒的。我太太是全国律协的笔杆子,又有服侍能力,又有口才,都棒得不得了。可是我们一开始没意识到,我们开始的时候,因为一个特殊的场地的缘故,就选到另外一个高速公路开车得十分钟的城市聚会。聚会的地方当时是我们一个宗派所评估的地方。白人以为他们是非常爱去,又免费,距离其他人住的地方也不太远,而且那边有七八家的弟兄姐妹,愿意在那里开始。所以我们因为这些原因就去了。但去了几个月以后就发现不对,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原来在耶鲁带领的那些慕道友,都没过来。别看这十分钟的路对基督徒来讲不算什么,但是对慕道友来讲,是很大的挑战。那时候不像现在,现在的学生来上学就买车;那时候根本就没有学生买车这种事。我不讲中间的这个过程,结果就是我们听到了神的呼召,要回到这个城市,回到耶鲁大学重新建立教会。这样那些人就不干了,因为这边舒舒服服的,是在中产阶级的居住区,是比你们华杰大厦还要美的地方,又有白人弟兄姐妹给我们准备这么好的东西,所有他们就不回来。我们就祷告了大概六个月,之后,我们的区会的监督就跟我们讲说,你们真的领受了?我们说,我们真的领受了,是神告诉我们的。他说你甭管了,也不用再讨论,永远讨论不完,因为他们愿意在这边呆着,你们就走好了。我们两个人就带了愿意跟我们走的,我记得是十一个人,跟我们去了,离开了教会。
一开始我们说,既是神的异象,我们当时把命也豁上了,两手空空什么也没带,把东西都留下了。但回来开始后,没人来!甚至我们以前的慕道友都没来,人还在减少,最后只有两家没走。你不知道这时牧者的心肠,这个地方是聚集失丧的灵魂的,你每个主日在那里看着,人过去,没有一个人进来,你什么心情?心急如焚,简直不得了。有个人(后来成为我们教会的长老)那个时候正好到耶鲁来,因为他们当地的牧师介绍说我在那儿(我虽然不是一个称职的牧师,倒还是一个称职讲员,和外人打交道比较多),他就来了。那天聚会,他就坐在第一排。一个教堂,大概能容150到200人左右的样子。快聚会了,我就看他一直往后看,我说,你还等人吗?他说不是,不是。咱们教会的人呢?我说,这就是咱们教会的人。我们都在这儿了。很多人,倒不是没人来,是没有人来第二回。
那个时候,我们也碰到很多外在的压力,人说,这哪儿是建教会啊,这整个是逗小孩子玩呢,都是学生嘛。我们也怀疑了,真是神的呼召吗?如果是出于神的呼召为什么不来人?我记得很清楚,总干事有一天过来说,我们那个时候最大的疑问就是,这个地方还能建教会吗?或者神是要用我们吗?这是我们最大的疑问。是我们听到神的声音吗?还是我们自己想的?总干事过来时,我们就专门请教了说,你看这个地方还行吗?他没说话,就上去讲道了,他讲完道后,我们那时候就几个人,等着他下来,然后让他说两句。当时我没敢走过去。他们说,总干事在那儿哭呢,你瞧这教会还有什么希望,总干事都在那儿哭了。总干事也在担心了,他是非常有经验的。在弟兄姊妹走了以后,他就开始给我们说实话。我们问他,还能撑下去吗?他说,我看形势不好;我们有一说一,是不好。但是他说,你们也不要太着急。第一个,当时加州一个很大的教会请我去,我刚上神学院时就已经把我定好了。他说,那个教会还可以去做牧师,你们这儿干不了,可以去那儿;这儿不要也没关系,有的是教会。但是(后面有一个但字,学法律的都明白),我觉得还是应当在这里持守着,坚持着。为什么呢?他就给我们讲了一个见证。他说在很多年以前,我来耶鲁学院的时候,我们有五个人的香港同工,争取去神学院读书。读书的时候,第一个人毕业了,毕业后他就要在别的地方开辟教会。他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先去看那个地方的黄页(电话本)。看的时候,就把中文姓氏都找出来,挨家去敲,一家一家敲啊。说我们要在这儿开始一个教会;感恩节那天,我们要请你吃饭,一定要来啊。好,不少人都说愿意来,愿意来。这么多人,他算了一下,大概五百人,就准备了五百人的饭。然后他们那天五个人一块去了。从下午四点开始,就在门口站着等着。他们算着说,就算有一半的人不来,也有二百多人吧。从四点钟等到晚上十点钟,来多少人?一个没有。他也没讲后来发生的过程。如果他真卷铺盖卷回家了,这个教会就真没有了。然后这个总干事就问我说,你猜这个教会现在有多少人?现在有将近四百人。就是一个人没有的地方,现在有四百人!在石头里、在沙漠里开的江河,为什么呢?就因为他没走,他知道这是神的应许。他说那个脚踏之地,异象不是空的。异象就是按你的生命,在肉眼没看见的时候,但因为在灵里已经看见,就把命摆在那儿,就这么简单。
噢,原来是这样,当然听别人的见证,都兴奋着呢。得把你的命放那儿才行,因为在你的命放那儿之前,永远不会理解他们经过的是什么。所以,我们俩就开始祷告,祷告时也反省了我们,比如说,我们是真的两手空空吗?估计还带着我们自己的骄傲,带着我们的所谓的口才,带着我们所谓的理性,带着我们所谓的区会名义。如果是这样,那怎么办?我们说,我们要把一切放在神手里,如果是神的异象,我们就放弃一切自己的东西,将生命完全献给主。这之后我们又去了纽约的中国城,订了一个很大的钢架牌子,上面写着“新港华人布道会”,以及我个人的电话。就是在复活节那天,我们六个大人,一个小孩子,挖了一个深坑,就把那块牌子埋下了。当时整个州的人都在看着我们,看从中国大陆来的两位,在这边能不能建立教会,都在嘲笑我们呢。那时,如果我们别的都可以放弃,还有面子不容易放下。如果我们偷偷溜走了还可以。但是你牌子立那儿了,你能背着牌子跑吗?神真是奇妙的,从那个复活节开始,跟着的那个星期,来人了,最重要的是,来的人就不走了。你的异象不是空的,你的异象,你的身体,你的全部生命,愿不愿意放到神的全部异象之下?这是我们今天所要面对的。
(本文根据刘同苏牧师2011年5月31日在守望教会祷告会上的分享录音整理而成,有个别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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