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年少苦读书
1955年,巴特君出生在堪萨斯州的劳伦斯 <1>。这个人口不到十万的城镇似乎以南北战争时的血腥杀戮,以及之后建立的堪萨斯大学闻名。巴特君所去的劳伦斯公立高中,其在1851年的第一堂课,就设在一个一位论派(Unitarian)教会的地下室。而一百二十多年后的巴特君正忙于参加辩论赛,还在州一级的比赛中拿了冠军。
这之后,好学生巴特君或许是得了呼召,跑去穆迪圣经学院修习圣经和圣经语言。据巴特君后来回忆,他青少年时对自己已经重生得救这点深信不疑。基要派气息十分浓重的他,干脆跑去同样十分基要的穆迪圣经学院,这也在情理之中。之后,巴特君转去同样保守的惠顿学院,在毕业的时候拿到所谓“magna cum laude”(优等荣誉,仅次于最优等,“summa cum laude”),把当届90%的毕业生甩在身后。这一时期乃是好学生巴特君朝气蓬勃紧抓信仰的时刻。从他的专业就能看出,他对圣经实在大发热心,毫无保留地相信,圣经既然是神启示的话,它的字句就必然不会有任何差错。带着这种非黑即白的倔脾气,巴特君一头扎进圣经原文和古代语言的汪洋大海,并且最终来到了命运中的那一站。
本科之后,巴特君进入普林斯顿神学院,攻读道硕和博士学位。期间师从新约和希腊语的殿堂级学者布鲁斯·梅茨格(Bruce M. Metzger)。这位老师所获数不清的奖项就不说了,他在普林斯顿神学院任教的46年间带领校订的新约圣经文本,成为绝大多数美国神学院使用的范本。学新约希腊语的英语学生(例如在下),很少有人不背他编的希腊语单词集,或不看他校对的希腊语圣经。此时的巴特君,虽然保持了他好学生的势头,却已经陷入文本批判的世界而不能自拔。他在一众圣经抄本当中,看到越来越多文本上的矛盾和各种文字上的出入。于是少年梦碎了,倔劲再次发作,看哪一句出入都觉得无可回转。于是,好学生巴特君从基要派转成了自由派,而15年后,他更进一步,既是不可知论者又是无神论者。
如今,巴特君的名声可谓如日中天。各种荣誉、名头、经费纷至沓来。巴特君还爱上电视。诸如历史频道、国家地理、探索发现、有线电视新闻网、全国公共电台……全都有他的身影。他的作品也频频见报。《时代》、《纽约时报》、《新闻周刊》、《纽约客》、《华盛顿邮报》……哪家有名去哪家。何以一介学人能有如此明星般的待遇?且看他炉火纯青的标题功夫。
巴特君有五本书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榜 <2>:《错引耶稣:那些改动圣经的人及内幕》、《被打断的耶稣:揭露圣经中深藏不露的矛盾(以及为何我们全然不知)》、《神的问题:圣经何以没能解答我们最重要的问题——为何我们受苦》、《赝品:以神之名而写——为何圣经作者压根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耶稣封神:被高抬的犹太加利利传道人》。而巴特君的最新书更是延续了其一贯的声势:《先于福音书的耶稣:早期基督徒是如何回忆、修改并发明出了这位救主的故事》。巴特君的学术立场,从这些夺人眼球的书名中也能得窥一斑了。
爱之深,恨之深?
我有时有点想不通,为什么这位巴特君——全名叫做巴特·丹顿·埃尔曼(Bart Denton Ehrman)——作为一个颇有根底的学者(主攻新约、历史上的耶稣和早期基督教发展),在给自己书起名的时候可以如此狂放?暂且不问这稿费是否真就这么好赚(他的书据说已被翻译成27种语言),我们先来浏览一下他最出名的那本《错引耶稣》<3>,看看其中是否有什么惊天创举。
其实,任何一个稍稍对新约文本批判 (textual criticism)有点了解的学生,都知道这个领域的复杂和枯燥程度,文本批判方面的著作原非登畅销书榜的料。因而,埃尔曼2005年这本书横空出世,一举冲上各大平台畅销榜,硬是在三个月内就卖出十万本——单凭这一点,就该再给他颁奖。这也揭露了西方世界一个现象:销路好的耶稣往往不是圣经正典中的那一位,而是迎合后现代口味的那一尊。有意思的是,这些怀疑者不信圣经的权威,却愿意相信学术的权威;不满足于仅仅视圣经为虚幻神话,而渴求能将其证伪的道理和证据。而埃尔曼教授在这本书里,巧妙地给读者留下这样一个印象:新约中很多东西都是后来添加的,真正的原本和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相差甚远,甚至不可捉摸。这本书,作为一个该领域学者写给普罗大众的第一本新约文本批判类书,恰好从专业的角度满足了这种反传统反权威的需要。如此想来,大卖也就不难理解了。
此书的前四章浅谈了文本批判这个领域,向大众介绍了诸如新约传抄的情况,正典形成的过程,以及之后希腊语新约的付梓刊印。埃尔曼文笔上佳,叙述清晰,虽然不乏春秋笔法,偶有夹带私货,总体不失为对该领域的有趣简介。这里我们只谈一点,即如何更好地理解新约中的文本变化 <4>。
埃尔曼在书中说:“现存抄本在字句上存在诸多不一致,其数量比整部新约的字数还多。” 这句话还真没说错。希腊语新约有大约138,000字。其实,如果算上所有抄本和版本,以及早期教父所引用的经文,其中所有对不上的字词统统加在一起,大概有希腊语新约字数的三倍。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新约不同抄本的字里行间有多达几十万字的不同,我们还能有任何信心,相信这些书卷上所言确实是耶稣当年所说吗?埃尔曼的回答是清楚的“不能”。任何人读过这本书,都会对新约的准确性留下惨淡的印象——既然所有的抄本不过是一错再错和错上加错,那还读什么,信什么?
说实话,这样的论述对于不通希腊文的平信徒,尤其是我们惯用中文的弟兄姊妹,有些难以招架而且极不公平。任何粗通希腊语的学生,都会对希腊语词汇(动词尤甚)的诸般变化印象深刻。其刁钻和细致程度,非我们这些习惯方块汉字的人所能想象。且任何对文本批判有了解的学生,都不会对这些字词上的不一有太多惊讶,因为绝大部分的不同实在不值一晒。这里借用福音派圣经学者但以理·华莱士(Daniel B. Wallace)的例子,请大家猜一猜,用希腊语说“耶稣爱保罗”共有几种可能的说法?
答案是16种,而且这16种说法意义完全相同。这是因为希腊语的文意不受语序限制,而且定冠词也可有可无。这还是最最保守的估计。如果考虑更多无伤大雅的因素,比如字词的格(case),近义词或同义词,细碎可略的连词,某字母的拼写错误,称谓上增减一字 <5>,出现字词变化的可能性定然是成指数倍增长。如果区区“耶稣爱保罗”就能有如此多的说法 <6>,那么整本新约有数十万字词出入并不是一件稀罕事,更不是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世纪论点。
总而言之,若只谈新约中文字出入动辄十万的数量,确实很容易误导人。但真相却是,99%的不同根本连翻译都译不出来,大多是些拼写,定冠词,语序之类的问题。剩下不到1%或许能在某个名词后面加个复数,但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任何影响到基督教核心教义的文本出入。一条也没有。
埃尔曼作为知名的圣经学者,自然不会想不到这一点。因而其后的五—七章才是该书的灵魂所在。这部分着重论述了,在埃尔曼看来,为什么新约抄本中的字词不一足以撼动整本新约的神学根基。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翻看一下埃尔曼在他终章结论中的那一段,其中提到新约中足以改变文意的七个地方。介于篇幅所限,这里只跟大家聊聊其中最重要的,也是出入最大的三处 <7>。
其实说来也简单,因为这三处全部都是老调重弹,包括《马可福音》的结尾(16:9-20),《约翰福音》中众人抓住行淫的女人那一段(7:53-8:11),以及《约翰一书》的两节经文(5:7-8)。使用中文新译本圣经的弟兄姊妹 <8>,若是读得仔细,不难发现《马可福音》16:8节之后有一行小字:“有些抄本无第9至20节”和结尾处的“有少数抄本有较短的结语”。在《约翰福音》7章之后也有类似的标识。原因很简单:这两段经文没有出现在最早或最可靠的抄本中,而且从内在证据来看,这两段也与上下文不和。
坦白讲,只要了解马可写作的目标人群、历史背景、神学目的、行文习惯,其在16章的短结尾完全讲得通。更让我觉得惋惜的是《约翰福音》中的这一段,因为它太过为我们基督徒所钟爱,所以不论如何都会有人继续使用并宣讲这一段。有些学者认为这一段怕是后来人杂糅三个不同故事而添加上去的。另有学者认为,这一段应属史实,只是独立成段,在不同的抄本中出现在新约不同的位置。其实用用倒也不妨,怕就怕大量使用却对其文本背景一无所知,一旦遇到类似埃尔曼的论据就束手无策。我个人倾向于不在主日讲道或圣礼中使用这两段经文。
不过弟兄姊妹也不必因此紧张。因为即便把这两段经文放入脚注,也丝毫不影响信仰的基本信条。《马可福音》16章的短结尾并不是没有提到复活,何况我们还有马太和路加的两部福音书互相参看。耶稣动慈心赦罪,保护边缘群体的记载更是比比皆是。更何况,圣经学者(包括福音派学者)早在一个多世纪前就一致而明确地质疑这两段文本的可靠性,绝大多数英文译本也都对这两处经文做出了清楚标识。遗憾而又有趣的是,埃尔曼仍旧把这两段当做重磅猛料抛出,为他的论点打头阵,而相当多的读者也愿者上钩,好似发现新大陆一般。由此观之,教会实未尽到教导的责任啊。
相比之下,《约翰一书》那一处就难免让人觉得滑稽了。为什么呢?因为埃尔曼存疑的那一句,关于所谓的三一范式(Trinitarian formula),早在几百年前就被发觉是后加的而被“请出”圣经了。因而如今大多数圣经版本,不论是和合本还是新译本,亦或大多英文译本,都已经找不到这句体现三位一体的文字。当然,还有比如雅各王译本(KJV,也译为詹姆士王本或英王钦定本)做了保留。<9> 本人也很惊讶,埃尔曼居然把如此老黄历翻出来,不知有何益处。要知道,即便某一节经文没能印证三位一体的教义,也不代表三位一体在新约中找不到依据。更何况,君士坦丁堡公会议早在公元381年就已经确立了三位一体的正统性,而《约翰一书》5:7-8节体现三位一体的文字(Comma Johanneum)首次出现在拉丁文的圣经武加大译本(Vulgate)大约是在9世纪初。<10> 难不成早期基督徒为了捏造三位一体的教义而掺了两节经文进去,不想时空错乱,生生迟到了几百年?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其实这三处经文,严格意义上讲,算不上多么精深的文本批判。因为学者在百多年前早已达成共识,内外证据也相对清楚,没有太多讨论的余地,也显不出埃尔曼学识的精妙之处。其他一些经文,比如《马可福音》1:41中,耶稣在看到那个麻风病人时到底是“动了慈心”还是“发怒”,尚有讨论的余地。但不论如何,说这些文本上的不一致严重到足以动摇我们对耶稣的根本认识,或是神学的基要教义,都属言过其实。
说实话,我本不愿麻烦大家来了解这些琐碎无趣的专业细节。像前些年的《达芬奇密码》,知道这是小说的人大可看个热闹,又有何妨?那些动辄宣称耶稣有妻有子的故事,多数人都知道不过是老掉了牙却不断被翻新的阴谋论罢了。相比之下,《错引耶稣》就显得不那么厚道。毕竟它挂着学者名头,占足了理性论据的名义,却给不了解的读者留下夸大和不准确的印象。依我看,文本勘误训诂之类的枯燥工作,还是交给专业学者去做吧。要紧的是,知情者可以和平信徒多些互动分享,以免后者在信仰上被某些夸夸其谈所绊倒。
文本批判并非食人猛虎
本人不知当年给“textual criticism”翻译定名的前辈学者,到底是抱着怎样的心情,才将其译成文本批判或是圣经批判,以致如今教会谈文本批判色变,好似一旦沾染就会信仰不保。正如护教学(apologetics)并非跟谁道歉(to apologize),圣经的文本批判也不是要把圣经批倒批臭。虽然有些学者,比如巴特君,似乎正在义无反顾地朝着这个方向前进,但同时也有众多信仰纯正的学者,通过专业合理的手段,给教会提供更为精确的圣经文本。在我个人看来,称这个学科为文本勘误或者古本校正更为合适,因为它的目的不是指着圣经说它哪一条错了,而是在对比众多抄本的过程中,斟酌其中的传抄错误,来获得更加可靠且接近原文的文稿。
何以要这么麻烦?实因人类不是从一开始就有自动纠错排版的打印机,也不是从文字产生就开始用双开本的纸质书。新约时代所有书卷信件,全部需要手抄。而由此产生的职业群体就是文士,俗称抄写员。虽说这帮人在当时识得字,写得文,已然是受过教育的少数精英,但水平或良莠不齐,只凭人手抄书,难免会有疏漏。若是漏抄了一个字母,或是看错了缩写,又或者读串了行,都难免造成字句上的出入。毕竟早期的新约希腊抄本,一没有空格标点,二全是大写字母,哪怕抄写者业务纯熟,抄得久了累了,看到“ΑΓΑΠΑΙC”或“ΑΠΑΤΑΙC”这种极其相似的词也难免会混淆。这种因疲劳或不熟练而造成的无意识错误,占到字词出入的绝大部分。
少数情况下,这些抄写员也不介意客串一下解经家的角色。要么把一些难解的词换掉,要么加上一句虔诚的祷告,又或者抱着大一统的心愿对不同的福音书记载做调理融合。倒不是他们胆敢改动原文,而是他们也需要在一众抄本中做判断,认为是前人抄错了的就改过来,或者在空白处做个标注却被后代文士抄入正文当中。<11> 这听上去显得既不专业又吓人。不过大家也不必过于担心。如上文所言,绝大部分的出入并不影响翻译,而能翻译出来的也不影响核心教义。再者,单是希腊语的新约抄本,零零总总就有近六千之众,足以使学者有讨论勘误的空间。而最早的《约翰福音》残片距离该书的写作时间不过三四十年。与此相比,同时期众多的古典著作,例如凯撒的《高卢战记》和塔西坨的《历史》,不仅抄本寥寥无几,而且其现存最早的稿本距离作品的写作时间也长达数百年,够从李世民玄武门政变演到朱元璋打下南京称帝了。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文本勘误的具体例子吧。使用新国际版圣经(NIV)的弟兄姊妹或许有注意到,其1984年版和当下最新版在《约翰福音》1:34有一处不同,前者作“神的儿子”(Son of God),后者作“神所拣选的”(Chosen One of God)。那么,哪一种读法更加接近原文呢?这就涉及两个大原则:外在证据 (external evidence)和内在证据(internal evidence),而最终的判断需要在这两方面都说得通。其中,外在证据指对抄本(早期多是莎草纸本)本身的断代,再结合书写方法等其他一些因素判断其可靠性。内在证据则指向抄本所载圣经段落的内在文法,包括上下文、行文风格、词汇、作者所处的神学环境等。
首先,两种读法在早期抄本中都有所体现。起初,大多数早期抄本作“神的儿子”,但年代稍晚却异常重要的西乃抄本(Codex Sinaiticus)却作“神所拣选的”。这就让学者们不得不在这两种读法之间权衡利弊,却又因为后者欠缺早期证据而举棋不定。直到2000年前后,一张新的《约翰福音》残片被发现,断代约在公元250年之前,那处经文在此残片中恰恰就读作“神所拣选的”。因而,尽管“神的儿子”这一读法依旧在早期抄本中占据多数,但“神所拣选的”这一读法不仅出现在不同古语抄本和权威的西乃抄本中,同时也有了早期证据,在时间和空间分布上并不输于前者。
那么,接下来就要看内在证据了。这里涉及两个最基本的原则:1. 比较难懂的读法一般更接近原文;2. 比较短的读法一般更接近原文 <12> 。为什么这么说呢?请思考这个问题:就这两种读法而言,是从“神的儿子”改到“神所拣选的”容易解释呢,还是反之?大家应该不难看出,“神所拣选的”应是更难解释的读法。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早期文士想要协调统一四福音书的动机,因为其余三部对观福音书,在耶稣受洗的部分都使用了“神的儿子”。于是,文士们想要让施洗约翰在这里也说同样的话,也就不奇怪了。其实,强调耶稣被拣选的身份完全符合施洗约翰的原意,因其指向耶稣弥赛亚的身份。不过对于众多文士来说,似乎还是强调神的儿子更加应景。
说到这里,或许诸位会有被骗的感觉——原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啊!确实。不论是“神的儿子”还是“神所拣选的”,对理解耶稣的身份而言,即便不算无足轻重,也是无伤大雅。而对那些猎奇心重的朋友,本人只能抱歉了,因为勘误的过程既没有印第安纳琼斯式的惊险刺激,也没有足以推翻三位一体或耶稣神性的文本争议。对于业内专家而言,文本勘误就像从成千上万的碎片中拼回一幅画原本的图案,既有科学方法可循,也帮助我们建立对新约文本的信心。未曾想这一领域居然借着一人之书猛然火了一把,我也就只好多强调一点文士们出错或修改的例子。其实,在古代抄书是一件颇为辛苦的事情。一位亚美尼亚的抄写者留下过这样一句话:窗外暴雪正酣,手边墨池结冰,我双手麻木,笔从指间滑落。因而,不少抄本在结尾处如此说:本书完结与此,感谢归给神!这些文士皆胸怀对神话语的崇敬之情。他们所保存下的新约抄本,那些跨越时空隔阂的古老字句,比我们现有的众多英文译本在字词间还更为一致。
说到底,很多源于自由神学的批判(从最早的来源批判到如今的文学批判、读者中心视角),窃以为,多半基于对当下圣经文本的不信任,想要穷人手之力,抽丝剥茧,抓住所谓“真相”。但并不是所有从事此业的学者都拒绝圣经的权威,或轻看启示的神学。人们偏爱极端,是因为极端在表面上容易处理。但他们是否思考过,形同《可兰经》一般,继承自天而拒绝一切人手参与的观点,和一切都是人手之工,任何神圣性皆出自阴谋论的观点,对信仰的个人和群体意味着什么。基督教传统高举道成肉身,在人的历史中看到神永恒的护理,在神永恒的恩典中看到人的作为。C.S. 路易斯在论到神迹时如此说:当神迹进入自然的那一刻,它就遵从自然律。由水变来的酒也可以醉人,圣灵感孕也要十月怀胎,由神默示的圣书也要遭受文本上的变化,主餐中的圣饼也会被人消化。没有一部远古时代的作品至今还保有原本,但神却借着文士们的手一代又一代为我们存留下近乎原本的圣经。此人力耶,神迹耶?唯谦卑感恩而已。
“草必枯干,花必凋残;惟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赛40:8)。
<1> 非神学家卡尔·巴特(Karl Barth)。
<2> 以下几本书的英文原标题依次为:Misquoting Jesus: The Story Behind Who Changed the Bible and Why; Jesus, Interrupted: Revealing the Hidden Contradictions in the Bible (And Why We Don’t Know About Them); God’s Problem: How the Bible Fails to Answer Our Most Important Question–Why We Suffer; Forged: Writing in the Name of God–Why the Bible’s Authors Are Not Who We Think They Are; How Jesus Became God: The Exaltation of a Jewish Preacher from Galilee; Jesus Before the Gospels: How the Earliest Christians Remembered, Changed, and Invented Their Stories of the Savior.
<3> 此书有中译本,《错引耶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
<4> “Textual variants”,指同一处圣经经文在不同抄本中所用的字词不一。
<5> 例如,“耶稣”与“主耶稣”的不同。
<6> 若考虑上述因素怕是有上百种不同说法了。
<7> 这里再次参考了华莱士对埃尔曼的回应,以及我所在神学院新约教授的回应。
<8> 多数通行英文译本,例如新国际版(NIV)或英语标准版(ESV),都有标出。
<9> 雅各王本《约翰一书》5:7-8是:“7 For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record in heaven, the Father, the Word, and the Holy Ghost: and these three are one. 8 And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witness in earth, the Spirit, and the water, and the blood: and these three agree in one.” 试直译:“7 因为在天上作记载的有三,父、道与圣灵:这三是一。8 在地上作见证的有三,圣灵、水与血:这三样归于一。” 中文和合本译文是:“7 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8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10> D.A. Carson, The King James Version Debate: A Plea for Realism (Baker Books, 1979), 61. Bruce M. Metzler and Bart Denton Ehrman, The Text of New Testament: Its Transmission, Corruption, and Restora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148.
<11> 例如,有文士就在福音书某一节旁边写了这么一句:“此处‘神的手’其实就是指‘神的灵’”。
<12> 我们这个例子主要跟第一条原则有关。
题图:《错引耶稣》英文版封面。
文中第一幅插图:《错引耶稣》中译本封面。
文中第二幅插图:圣经西乃抄本(Codex Sinaiticus),抄写于约4世纪中叶,藏于英国国家图书馆(British Library),http://blogs.bl.uk/digitisedmanuscripts/2015/10/codex-sinaiticus-both-british-library-volumes-on-display-in-london.html。
此文最初发于2016年12月24日微信公众号《恩典的安慰》。原题为《从<错引耶稣>谈文本批判》。《世代》转载时有改动,并增添了尾注。此版本首发于《世代》第2期(2017年夏季号)。如之前所写,《世代》并非一定完全认同分享文章的所有观点。分享的原因在于,这些文章传递的某些信息,是值得反思却被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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