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扎在上帝与凯撒之间——战时体制下的日本基督教会/宋军

翻开战后出版的日本教会史,反思近代天皇制形成过程中的政教关系和战时教会实践,可以说是日本教会史家的一贯主题。与当今甚嚣尘上的右翼言论不同,日本基督教界的声音是理性而谦卑的,从中听到的是痛心疾首的忏悔。本文尝试以战前和战时日本国家意识形态对基督教的控制和动员为背景,简要勾勒日本基督教会的应对,从而理解日本教会在上帝与国家之间巨大的张力下所作的艰难抉择,为认识历史和现实中的中国教会建立一个参照系。

一、日本神道国家主义意识形态的霸权地位

集权体制的意识形态必定谋求将自我绝对化,不论东西方概莫能外。日本明治维新确立了以天皇制为核心的近代中央集权国家,其意识形态采取的是神道国家主义,外显为建立一套所谓“祭政一致”的体制。

类似于19世纪中国洋务运动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日本明治维新也在“洋才和魂”的构想下,以“富国强兵”为目标,透过贯彻“殖产兴业”、“文明开化”等政策,一方面吸收引进欧美的技术、制度,另一方面又力图“复古神道”,将古代天皇制理想化,树立其国家意识形态霸权,1889年更在宪法中规定:“大日本帝国为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第1条);“天皇神圣不可侵犯”(第3条)1。于是,天皇实际处于“现人神”的地位,拥有绝对权威。
为彻底将日本国民“皇民化”,1890年明治天皇颁布《教育敕语》,要求臣民“若有一旦缓急,应义勇奉公,扶翼天壤无穷之皇运”。敕语誊本发到全国学校,每逢节日由校长召集全体师生“奉读敕语”,通过这一“圣典化”过程赋予敕语绝对权威。该敕语与1882年颁布的《军人敕谕》被视为日本天皇制国家意识形态的两大支柱。

对明治政府“祭政一致”的神道国家主义路线起抑制作用的,是西方政教势力。既然日本追求“脱亚入欧”,自然敏感于自身在西方的形象,同时为了与西方列强修订条约,也不得不顾及西方基督徒所施加的压力,因此转而强调神道国家主义“敬神崇祖”、“忠君爱国”的伦理层面,并对本国基督教的态度由“禁制”逐渐向“默认”转变,但基督教会仍无“合法”的社会身份。明治宪法第28条所允许的是有限度的信仰自由:“日本臣民只有在不妨碍秩序安宁、不违背臣民义务之情形下有信教自由”4,否则将受到《治安维持法》的制裁:“以变革国体、否认私有财产制度为目的组织结社及知情加入者,处十年以下劳役或监禁。”51928年更在全国设置“特别高等警察”,即臭名昭著的秘密警察“特高”,取缔一切反对天皇制政府的言行。

从总体上看,“明治时期的基督教处在天皇制意识形态的历史制约之下,只不过因英美压力而被勉强承认和容许。然而,多数基督徒却不知道这种历史内涵和意义,反而将之视为明治大帝的仁慈;即或某些人有所觉察,但却为了广传福音、建立教会,在可能的范围内回避本质性问题,倾向于非神学、非认信性的思考,专注于布道事工。此间存在的严重问题,可以说是日后侵略战争扩大化时期教会被迫走上妥协、失败之路的远因。” 6

二、战时体制对宗教的控制和动员

经过短暂的大正民主时期,日本在20世纪30年代初经济陷入危机、社会动荡不安的形势下,毅然走上了对外侵略扩张的军国主义道路。随着天皇制国家政体日益法西斯化,以控制和动员为主旨的战时体制被确立起来,神道国家主义再次飙升至意识形态的霸主地位,为了加强国民思想控制,进而将天皇神性绝对化至国民教育中心的地步,所有人都必须以参拜神社的形式表示效忠,而供奉皇祖天照大神的伊势神宫,便成为日本全国神社的本宗。
政府此举的理据是“神社非宗教论”,即作为国家宗祀,将神社神道置于宗教之外,具有超宗教的国家神道权威地位8。有鉴于此,1930年55个宗派团体联名向政府提交《各宗派各团体有关神社问题进言》,敦促政府厘清并最终解决神社是否为宗教的问题。若否,则应促使神社非宗教化,“除去祭祀仪式中的宗教内容,废止其进行祈愿、祈祷及授予神札护符、举行葬礼等一切宗教行为”;若是,则基于宪法有关信教自由的条文,不应强制基督徒参拜神社。9

进言书的表达过于暧昧,且将判断拱手让给政府,不免令己方陷于被动境地,其负面影响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在此,新教诸教会放弃了基于自主判断的主体性,通过将神社是否为宗教的判断拱手让给国家权力,给神社非宗教论这一本质性谬误留有余地,同时也为容许以参拜神社作为国家祭祀、表露爱国心的方式开辟道路,成为向以偶像天皇为中心的国家神道屈服的里程碑。”10

当隐患变为现实时,也即1932年日本政府将参拜神社列为所有国民必须服从的义务,日本教会并未如朝鲜教会那样以殉道相争,而是难以自拔且一发不可收拾地陷入信仰与爱国的二元论泥潭之中,采取容忍参拜的妥协态度,同时将信仰内在化,并以保护教会作为合理化理据。

随着中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政府更加强了对社会的控制与动员力度,1937年发起“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提出“举国一致”、“尽忠报国”、“坚忍持久”三大目标,并期待基督教团体在内政外交上予以协助。1923年成立的日本基督教联盟(简称“日基”)作为绝大部分宗派、团体的代表,于1939年提出《基督教针对国民精神新展开基本方针的强化实施案》,对于政府鼓吹的所谓“确立国际正义,达成共同防共,创造新文化,实现经济联合”的“东亚新秩序”,表示“基于基督教之确信,要为此而努力”,并提出有助于新秩序的各项具体措施。11

为有效利用忠于天皇制国家的各宗教团体,并对不愿就范者实施威吓镇压,日本政府于1939年4月8日颁布了《宗教团体法》。该法给予获准登记者以法人地位和一定的特权,诸如地产受到保护(第21条),享受税务优惠(第22条);然而绝大部分条文都是限制性的,如订立或变更宗派制度、教团规则(第3条);推举正式或代理统理者(第4条);宗教、教团的合并或解散(第5条);植堂及变更教会规则(第6条)等均“需主管大臣之认可”。最为关键的是第16条:“当宗教团体或教师所宣扬的教义、所举行的仪式或宗教庆典,妨碍秩序安宁、有违臣民义务时,主管大臣有权限制、禁止这类行为,或停止教师职务,直至取消宗教团体的设立认可。”12

显而易见,《宗教团体法》的目的在于实施严格控制、强化监督。高度集权最终必导致国家权力全能化,侵入社会各个领域,解散自发的民间组织,再分门别类地予以重组、整合,实现全能政治的彻底控制。

三、“日式基督教会”的形成

然而日本基督教绝大部分宗派和团体却对《宗教团体法》表示欢迎,教会领袖所看重的是获准登记可以使基督教在一个异教社会中取得合法地位和保护,只有部分教会领袖意识到,这种“否定备案制将一切置于许可制监督支配之下的法律,将会致宗教于死命”13。可惜这些声音并未引起关注。
旨在控制的许可制当然不会批准大量教团出现,于是便将门槛设高,公布可获登记的标准是拥有堂会50间以上、信徒5000人以上。这意味着除少数大宗派之外,其他中小型宗派几乎没有可能单独登记,而政府也明确鼓励教会“合一”,并透过取缔救世军施压,致使教会领袖认为教会能否存在下去取决于登记是否成功。于是,以富田满(1883—1961)为议长的日本基督教联盟成为积极推动此事的平台。

1940年11月,日基召开庆祝“皇纪2600年”全国基督教信徒大会,号召基督徒积极致力于建立“八一宇”的“大东亚新秩序”,并在宣言中明确表示“吾等期待完成全基督教会之合一”15。此后,“合一”进展顺利,终于在1941年6月24—25日34个宗派召开日本基督教团成立大会,会上315名教会领袖齐唱日本国歌“君之代”,遥拜皇宫,为战殁者默祷,并宣誓效忠天皇制国家。会议选出富田满任“统理者”16。
直到11月,几经周折,添加草案所没有的第7条“生活纲领”,其中第一款为教团“应遵从皇国之道,贯彻信仰,各尽其分,扶翼皇运”17,《日本基督教团规则》终获文部大臣认可。

显然,“遵从皇国之道”与贯彻信仰之道二者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因此教团信条就成为悬而未决的问题,至1944年底才拟出《日本基督教团信仰问答稿》,但却始终未能通过文部省的审查。其中“第三问”解释了何谓“皇国之道”:“皇国臣民自觉奉戴万古不易之国体,保全依循忠孝大义之臣节,将光辉之肇国理想传扬于世”;“第四问”则解释了“基督教立教本义”:“相信由耶稣基督所启示、圣经所见证、教会所告白之神,仰望其独生子耶稣基督为救主,顺从圣灵引导,尽心事奉神服事人,以此实践臣道、报效皇国。”18这种奇异的结合,正是帝国政府所期待的。在1942年9月召开的“教团干部炼成会”上,文部省宗教局局长阿原谦造发表了题为“日本基督教团之使命”的讲演,提到“教团成立之要务,首先是对内培养国民信念,对外力图在精神上提携东亚民族,排除派阀,紧密团结。其次,教团之所以被宗教团体法所认可,是期待教团在法律保护下开始迈向日本基督教。”19

这种二元论式的“日本基督教”似乎难以在理论上自圆其说20,唯有在实践中努力迎合满足天皇制国家的期待。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大东亚共荣圈”美梦不长,1944年战局已显败势,为了配合政府提出的《战时宗教教化活动强化方策纲要》(1944年8月),教团发表《日本基督教团决战态势宣言》,并于9月末组织“大日本战时宗教报国会”,提倡“超脱生死”的“特攻精神”21。此外,教团还积极协助日军海外侵略,向中国及东南亚各国派遣“宣教士”进行皇民教育,控制当地教会,推动类似教团组织的建立,甚至以富田满的名义发出《日本基督教团致大东亚共荣圈基督教徒信函》22,读之令人哑然。

结语

日本战败无疑给天皇制政权以致命一击,然而裕仁天皇最终却成功地规避了战争责任,仅仅发表一篇《终战诏书》暂时步下“神坛”,而日本政府当时虽然倡导“一亿总忏悔”,也只不过是掩饰天皇战争罪责的策略而已,至今仍因没有对侵略战争作出深切反省而时常与邻国恶言相向。
然而,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日本教会为他们战时所犯的罪痛加忏悔,1995年日本福音同盟(JEA)所属教会联合发表《关于日本教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罪责悔改书》,一开始便直言:“我们日本教会曾经在国家神道体制下,以天皇为现人神,犯了拜偶像的罪。”由此可见日本教会希望的曙光。

对这段历史的反省,不仅使得当今日本神学颇具特色,也势必对中国教会总结上世纪50年代以来的历史、架构未来的政教关系,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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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日本帝国宪法”(明治宪法),http://www.ndl.go.jp/constitution/etc/j02.html#s1。。
2 http://ja.wikipedia.org/wiki/%E7%94%BB%E5%83%
8F:Meiji_Kenpo04.jpg。
3 http://www.cc.matsuyama-u.ac.jp/~tamura/kyouikutyoku
go.htm。
4 http://www.ndl.go.jp/constitution/etc/j02.html#s2。
5  《治安维持法》(1925)第1条。1941年修订后,增加了专门针对“以否定国体、散布亵渎神宫或皇室尊严为目的组织结社者”的第7条。http://www.cc.matsuyama-u.ac.jp/~tamura/tiannijihou.htm。
6  金田隆一,《昭和日本基督教会史》东京:新教出版社,1996年,85页。
7 http://www.cc.matsuyama-u.ac.jp/~tamura/kyouikutyokugo.htm。
8 当今日本国会即将审议靖国神社非宗教法人提案,因与战前神社非宗教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受到日本教会的强烈反对。
9 日本基督教团宣教研究所教团史料编纂室,《日本基督教团史资料集》,第1卷,东京:日本基督教团出版局,1999年,178页。
10 金田隆一,《昭和日本基督教会史》,96页。
11 日本基督教团宣教研究所教团史料编纂室,《日本基督教团史资料集》,第1卷,172—175页。
12 同上书, 398—405页。
13 金田隆一,《昭和日本基督教会史》,329页。
14 http://www.cc.matsuyama-u.ac.jp/~tamura/kyouikutyok
ugo.htm。
15 土肥昭夫,《日本基督教新教史》,东京:新教出版社,1980年,350页。
16 土肥昭夫,《日本基督教新教史》,352页。
17 日本基督教团宣教研究所教团史料编纂室,《日本基督教团史资料集》,第2卷,东京:日本基督教团出版局,2000年,22页。
18 同上书,75页。
19 《教团时报》1942年10月1日,转引自金田隆一,《昭和日本基督教会史》,310页。
20 当时日本神学的热门话题是探讨日本传统思想与基督教的关系,“日本基督教”是其惯用语。
21 土肥昭夫,《日本基督教新教史》,350页。
22 日本基督教团宣教研究所教团史料编纂室,《日本基督教团史资料集》,第2卷,316—3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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