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重建美国大学/乔治·马斯登 译/许宏

 

《世代》按:

这是美国历史学家乔治·马斯登(George Marsden)《美国大学之魂》(The Soul of the American University引论之后的第六也是最后部分译文。为便于阅读,《世代》增加了这部分题目,对段落也有所细分。

原文发表于1991年1月《首要之事》(First Things):https://www.firstthings.com/article/1991/01/005-the-soul-of-the-american-university,后在1994年扩充为同名书出版。马斯登撰写此文时,在杜克大学神学研究生院任教。马斯登曾长期执教于加尔文学院,现在是圣母大学历史学荣休讲座教授。

之前所写,《世代》并非一定完全认同分享文章的所有观点。分享的原因在于,这些文章传递的某些信息,是值得反思却被忽视的。

        那么,我们这些在并非流行的学术方式上持严肃基督信仰的人该如何对待当今大学教育呢?我们应该试图表现我们独特的思想视角,还是必须在大势面前放弃,也许靠着原有主流建制剩下的资本过活或是在大学神学研究生院找到避难所?(也许我需要补充的是,尤其那种以某种方式努力成为具有鲜明基督教色彩的大学神学研究生院,在总体上看起来越来越不常见了。)

       在我看来,我们回到一个有基督教共识——无论自由还是保守——的时代显然是不可能了,即使我们有这样的想法。从现实考虑,不可能在公立和著名的私立大学重新建立任何类似哪怕有广泛犹太—基督教道德共识的东西。至少,我们不可能再这么命名了。反对西方文化身份的力量太强大。不仅如此,在任何这种共识可能具有的形态方面,宗教上的保守派跟自由派之间有不可逾越的分歧。

        除了继续做我们的工作,让过去已经积累了一个世纪的潮流继续发展,还有什么其它的选择吗?具有明确基督教色彩的视角会在多久之后从美国著名大学中完全消失(除了大学的学生自愿组织提供的)?

        显然,要提出充分的选择,需要另外一篇专文讨论。不过,还是值得指出,存在两个主要的应对措施。

        第一是,有严肃宗教信仰的人们需要积极向大学表达,劝说它们更加一贯地践行它们宣称的多元主义。

        如果我们首先注意到1960年代后大学多元主义中一个有深意的特点,我们可能把这个建议说得更清楚。一方面,校园多元主义者们的一个最常规的观念是,所有道德判断都是相对于某个群体的;同时,他们中的许多人坚持认为,在大学里,他们自己的道德判断应该是所有群体的规范。

       某种意义上,当今正在发生的是,那些在当代学术界有巨大影响的1960年代之后的后现代主义者们,正在陷入原来白人男性抗议宗主流建制派基督徒扮演的角色。尽管他们言辞表达的是多元主义和解构主义的意识形态,他们中的许多人在行为上表现的却仿佛是认同类似启蒙运动式的、不证自明的普世道德原则。跟原来支持自由派共识的人相似,他们想从学术界清除那些不在整体上认同他们观点的人。实际上,他们的根本预设——认为所有关于真理的声称都是社会建构出来的——与那些老式的自由派实用主义者的并没有什么不同。类似于实用主义者——也自认为在抨击启蒙运动,他们为了行动方便其实需要预设一个更为普世的道德标准。对于老式实用主义的自由派而言,诸如这样常常没有承认的标准正是现代西方民治的原则。对于后现代主义者来说,这替代了一种有更为包容主义世界倾向的道德绝对主义。

        我的提议会是努力消除这种畸形状况。我认为,就公共政策来说,某种实用的多元主义的确是唯一现实存在的学术选择。这是深植于美国传统当中的,很难想出一个可行的不同选择。我唯一的必要条件是,这个选择应该受到挑战,以便更一贯地执行实用和多元主义。如果在诸如我们这些著名大学的公共场所,我们要以这样的观点为行动的前提——就是道德判断是相对于某些社区的,那么我们就应该尽可能一贯地遵循此前提包含的意思,不能将哪一种或哪一些观点绝对化而排除其它观念。换言之,我们的多元主义应该更加一贯地有包容性,甚至包括传统的基督教观点。

        对于更广泛的多元主义来说,这个建议并不意味着,那些管理过我们这些大学的人——无论是基督徒、启蒙运动的支持者、老式的自由派还是1960年代后的多元主义者——寻求某种可行的价值共识是错误的。在我看来,没有这样的共识,甚至解构主义者们也无法做事。实际上,没有这样的幻觉——所有其他人都会认同我们的世界观,我们却可能在那些我们可能认同的传统中寻找共同之处。事实上,共同之处比我们可能想象的要多,因为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共享很多相同的经历。例如,一个从大多数美国社区发展出来的普遍共识是,女性和少数族裔不应该在高等教育中受到歧视。以这样广泛认同的原则为基础,建立大学政策是可行的。

        不过,一旦我们讲到这里了,问题在于,如果有的话,我们将什么排除在外?显然,并非所有观点都是被允许的,而有些行为比如性骚扰或种族骚扰肯定是应当被排除在外的。然而,如果我们对此认识是严肃的,就是我们不应该指望所有社区都认同我们自己的道德判断,我们就不会将多数人的观点绝对化。我们允许各样以负责任方式表达的少数派观点呈现出来,包括一些非常不受欢迎的观点。

        支持如此更广泛的多元主义,不意味着基督徒就应该是道德相对主义者。事实上,我们可以认定,正如犹太和基督教传统一直认为的,真正道德的法律根本上是上帝的创造,无论人类社会可能如何建构与之类似的法律或拒斥这些法律。尽管如此,我们也可以认为,就公共政策而言,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麦迪逊式的做法最可能帮助实现公义,这个做法就是阻止多数暴政。

       尤其在大学——所有社会机构中应该是向最大范围的自由探究持开放态度的组织,这种更广阔的多元主义将允许各样的基督教以及其它宗教信仰影响之下的思想传统回到讨论中来。如果我对上述历史的解读是正确的,如此这样的观点被排除在外的理论基础(这些跟取消教会官方地位的做法和相信普世科学有关)几乎就不存在了。唯一继续存在的主要因素是对多元化社会当中公义的关注,不过这种关注似乎在如今对接纳宗教信仰视角有利。

        让受宗教信仰影响的视角重新获得地位,将需要提升某种意识,将其与来自其他那些经受社会排斥的群体意识相比较。尽管如此,我想,提出如下询问是公正的,就是,这种意识是否跟当代大学的这个图景相一致:当代大学歧视受宗教信仰影响的观点,却容忍所有其它做法和思想探究。

        当然,不得不有一些游戏规则,这些规则要求人担负思想上的责任,礼貌、合理地对待自己不认同的传统。然而,我认为,如果在大学教学中不采取压制宗教信仰观点的做法,而是鼓励教授们表达他们的视角,让他们的观念得到考虑,这些规则就会跟我们时代的多元化思想音调更加一致,也更加公平。例如,如果一位摩门教徒、一位统一教教徒、一位法维尔式的基要派或哈维·考克斯(Harvey Cox)式的自由派给我的孩子们上课,我认为,营销领域的真理要求他们公开表达他们的观点。该规则应该适用于所有世俗主义者们。

        后启蒙运动时期的大学应该认识到,不存在将会统一人类的普世科学或道德观念,也许它们最需要做的是将自己视为不同的联盟,其中有参与竞争的思想社区,这些社区有各自的信仰和信条。这对美国大学来说也许比英国大学或有些加拿大大学更难,后者一直将自己视为各样学院的联盟,多元化是常见的现象。相比之下,美国学校首先受到不同宗派的基督教影响,后来是启蒙运动和自由派抗议宗理念的影响,每个人都被认为是应该一样的。无论如何,如果美国学校愿意认可多元主义,也许甚至将有各样信条的学院包括在内,无论宗教上的,女性主义的,同性恋的,政治上自由派或保守派的,人本主义的,解放主义的还是任何别的,多元主义就可能有真正多元生长的机会。另一种选择,似乎就是继续以一种强加于每个人的新共识取代一套正确观点的做法——这其实根本就不是多元主义。

       第二个应对措施,可能更现实,就是严肃的基督徒应该集中精力建立有明确基督教信仰的机构,这些机构在世俗学院和大学之外提供不同选择。也许大学和学术行业的状况不可逆转,让人绝望。如果是这样,基督徒和其他宗教信仰者应该现实一些地看待这个状况,放弃文化上的幻想,就是严肃的宗教信仰会跟社会的普遍文化契合。

       这里,我最直接想到的是在各样基督徒亚文化里那些最优质机构的关键领域中建立研究所和研究生阶段的研究中心。这样的努力需要学术声望的某种牺牲,至少是暂时的,也因此是在更广阔文化中可能带来影响力的某种牺牲。无论如何,如果教会在高等教育方面做得好,它们就很可能产生在思想、灵性、道德上让人尊敬的群体。它们可能得不到在更广阔文化中的广泛喜爱,但是受到社会文化的喜爱从来不是福音的应许。也许,考虑到我们已经考察的历史发展状况,如今生活在后现代的基督徒们是时候认识到他们是一群不受欢迎之人了。

       若有在主流教育机构中任教且有严肃宗教信仰的人不喜欢这种宗派式的解决方式,他们有责任建议一个更好的方式。

题图为马斯登于1997年出版的一本讲述基督教学术的专著封面,此书是《美国大学之魂》后续。

此译文首发于《世代》第1期(2017年春季号)。若有媒体或自媒体考虑转发此文,请与《世代》联系:kosmoseditor@gmail.com。

译 / 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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