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甲:昨晚是我们小组春节后第一次聚会,有一位姊妹没有来。她说不想在大家面前哭。她正在考虑离开北京,因为婚姻压力太大。这个春节,她父亲把女儿找不到对象的原因归于信基督,又把女儿信基督归咎于她母亲,因此打了她母亲。她的压力之大,不是我这种婚后信主的人能想象的。

弟兄乙:长老,我们小组也有一位姊妹,在婚姻方面也受到来自家庭的巨大压力。据她在小组中的分享,她的父母要给她介绍一个不信主的人作男朋友,逼她这几天一定要去见面。听说她父母还是信主的。

长老:如果她父母是信主的,真不应该这样逼她,还给她介绍一个不信主的人。承受这种家庭压力的姊妹真不容易,是神给她们的特别的功课。

弟兄乙:不少地方的教会里,信徒并不完全明白“信与不信的不要同负一轭”这个原则,恐怕与教会中没有明确教导有关。好在这位姊妹还是比较明白,所以对于父母之命感到十分为难。

弟兄甲:其实,教会中常讲“信与不信的不要同负一轭”,而教会中弟兄与姊妹的比例又如此悬殊,这不是让姊妹的处境更加困难吗?我自己也有些不太明白,《哥林多后书》的这一段经文,真是针对婚姻来讲的吗?

长老:《哥林多后书》6:14的这段经文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不相配”意指种类不同,因此不能摆在一起。旧约规定两种不同种类的动物不可同负一轭;“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信徒和不信的人乃是不同种类的人,彼此的生命性情、价值观以及在神面前的地位截然不同,因此,基督徒和不信主的人合伙经营终身性的事业或家庭,或结成其他生命的共同体,都是不可的。在这个意义上,这节经文不是专就婚姻来说的,但可以应用在婚姻方面。

弟兄甲:如果“不要同负一轭”这个原则真是圣经为人的婚姻所定的原则,圣经中应该还有其他更为明确的经文支持吧?

长老: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章就比较明确地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我想,保罗所说“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一定不是只对着寡妇说的,而是可以用在所有要进入婚姻的姊妹或弟兄身上。另外,在旧约圣经中,我们也可以随处看到律法的一般原则是要在神的百姓中结成婚姻。《申命记》7章中说,“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所罗门王正是因为娶了很多外邦的女子(注意,不单是因为他娶得多了,而是因为他娶的外邦女子将她们的偶像崇拜带入了神的百姓中),所以得罪了神,造成了后来以色列国的分裂。

弟兄乙:“不要同负一轭”中的这个“轭”需要更清楚的解释。否则,好像我们基督徒就不能够与世上不信主的人交往,比如一起工作或作生意等。

长老:我们不可能停止与世界上不信主的人交往,包括一同工作,如保罗说的,除非我们离开这个世界。“轭”是一根木头做的工具,放在两者的颈项上。我们把这种“轭”的关系理解为一种盟约性的关系。在婚姻关系之外,人与人之间也还可能存在着其他盟约关系,但婚姻是最为典型的盟约关系。这与圣经在其他地方对婚姻的阐释是一致的,比如,《玛拉基书》2章就把婚姻称为是一个盟约。如果我们认识到婚姻是一个盟约的话,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信与不信的不要同负一轭”这句话了。一个信徒与一个非信徒不可能做到生命“完全的敞开”(相通);不可能把自己所有的与对方“完全分享”(相干);不可能在人生的基本问题或方向上达到“完全一致”(相和)。

在婚姻的这个性质方面,我们可能会产生一些误解,造成我们以为找不信的人似乎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一种误解是以为,恋人之间的爱可以让两人之间达到盟约所说的那种彼此完全的敞开与交托,以及完全的委身与共享。但我们都知道,这种人之间的爱并不可靠,是随时可能消失的。盟约是靠着对神的共同委身,是靠着神的爱在两者中间的维系才有可能达成。另一种误解就是把婚姻降低为一个共同生活的契约。只要能维持在一起的基本生活,让父母感到安慰,提供一个生老病死上的帮助,就可以了,属灵的方面还是在教会中自己追求吧。这是一种圣俗二分的表达,结果是让自己的信仰与生活落在一种分裂之中。

弟兄甲:其实我们教会中多数弟兄姊妹还是非常明白圣经的这个原则的。多数人也不想与一个不信主的人进入婚姻,共同生活一生。但限于婚姻方面多重的压力,有个别姊妹会先试着接触不信主的男生,然后把他带到教会中来,希望他能很快信主。我们小组就有一位,找了不信主的人做男友,后来带他来教会,再带来小组,感谢主,她那个男友已决志信主,也固定在我们小组聚会了。

长老:这是神的怜悯。我相信,虽然教会中弟兄与姊妹的比例悬殊,但这并不意味着弟兄在找朋友方面遇到的挑战就比姊妹少一些。我们在教会中看见的都还只是我们的眼见,而我们眼睛看不见的是神给我们每个人的预备。我相信,神除了特别赐给某些人单身恩赐之外,他为每一个他乐意让其进入婚姻的儿女预备了那最好的另一半。我们会发现,到了时候,他会通过我们意想不到的方式把他给我们预备的人带来。

当然,我的意思也不是让姊妹或弟兄就只是被动地等候,而是要在祷告与寻求中等候。需要小心,不要把希望都寄托在这样的想法上,也即,当我把所喜欢的那一位带到教会中来的时候,他/她一定会信主。当我们把我要与之结婚,当作是引导他/她信主的主要目的时,我们既可能落入到试探之中,也可能为神要选召他设置了障碍。如果是把有好感的人带到教会,最好事先就把要说清的话说清楚。过去我认识的一位姊妹,事先就把话说清楚了:来教会只能是他出于乐意,如果还没有信的话,男女朋友的关系就不能谈。

弟兄甲:如果一位弟兄或姊妹因为婚姻压力太大,离开了教会,然后也与外邦人结了婚,过了一两年悔改了,他/她又回到教会,教会会接纳吗?迷途之后再归返,这是主所喜悦的事情吧?如果是这样,他们不是也达到了进入婚姻的目的了吗?

长老:教会当然会接纳,也会继续地关爱或给他们相应的指导。只是他或她选择这样的方式进入婚姻,可能会给他们自己的生命及婚姻带来亏损。我相信神透过圣经将关于婚姻的教导告诉我们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他儿女的益处。神都把他的独生子为我们舍了,岂不会把其他的好处带给我们吗?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求鱼,反给他蛇呢?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吗?”

神创造婚姻的目的是让进入婚姻的双方能够在他的爱中相互造就。不过,这种相互造就是以在神里的爱为前提的。否则婚姻关系就会转化为压制人生命的重担。当人的爱消失之后,没有来自神的爱的婚姻最为通常的表现就是,通过证明对方的不是,来显明自己的是。到那个地步,恐怕我们恨不得立刻想从婚姻中逃离出来。所以,人即使通过自己的方式进入婚姻,似乎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但其中所经历的各种苦处,怕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这里可能涉及到我们价值观的改变。看我们是否把进入婚姻当作是我们今生最为重要的事情。每一个在婚姻方面遇到挑战、受到压力的姊妹或弟兄,都是非常不容易的。不过,想一下,其实基督的每个门徒在自己生命的成长中,都有自己当学习的功课,甚至是生命中的刺,不是在这个方面,就是在那个方面。神用这样的难处来操练甚至是试验我们,为让我们看到生命中最为重要的是什么。其实,从稍为消极的角度看,婚姻也是神出于对我们今世生活的软弱之怜悯而为我们设立的。婚姻本身并不能把我们带入到永恒之中。当我们回到天家的时候,婚姻就不再必要了。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保罗说:“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在这末后的时代,作为基督的门徒,我们生活中不可少的一个维度就是,轻看只在这个世界才有的东西。

弟兄乙:今天这个话题的讨论真是非常有益;长老是不是可以再概括一下,免得小组中的弟兄姊妹再问起“信与不信的不要同负一轭”的问题,我不知该从哪几个角度来回答。

长老:我想我们大概是从三个角度讨论了为什么信徒不能与非信徒结婚的问题。首先,圣经有明确的话语教导我们不要这样做。比如《申命记》7章、《哥林多前书》7章和《哥林多后书》6章等。其次,我们需要理解圣经上所明确说明的婚姻的盟约性。只有在婚姻中共同向神委身的人之间才可能有这样的盟约。最后,从神创立婚姻的目的角度来看婚姻带给我们的祝福,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

当然,虽然明白这方面的真理是每一个面临这种挑战与压力的弟兄姊妹在进行争战中所当有的武器,但这个过程中所经历的挣扎与难处只有神能与他们一同承担。我们所能做的更多的是为他们祷告。愿神纪念这些弟兄姊妹在婚姻方面为自己的信仰所付出的代价,求神与他们一同承受来自家庭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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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部分地根据孙毅长老与两位弟兄的邮件及对话整理补充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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